两车小碰擦 车主打得“两败俱伤”
扬子晚报


“的姐”(上图)衣裳被撕坏,男司机(下图)手臂流血。 顾婧 晓林 摄
扬子晚报讯(记者 范晓林 实习生 顾婧)29日晚9点左右,白下区大光路解放南路路口,一辆出租车和一辆私家车同时按照绿色信号灯左拐弯,两车发生侧面轻微刮擦。
出租车上下来一位“的姐”,她一看车门侧面被碰擦了油漆,立即称对方不对,要求对方司机赔200元。但私家车车主唐先生一看,认为自己和出租车原本各行其道,拐弯好好的,这下发生了轻微碰擦,显然是出租车拐弯时方向打多了,自己避让不及,但好在“车能动,人没伤”,就想将车辆挪开,大家靠边再商谈赔偿。“的姐”一看私家车要动车,误会对方打算脚底抹油要溜,就要拔对方的车钥匙,男司机一看,立即破口大骂,结果双方很快升级为肢体冲突。围观市民称,争斗中,的姐脸被打肿,衣裳被扯坏,要不是她捂得快,差点走光。戴眼镜的男司机手臂被咬伤流血,眼镜被打坏。目击市民劝了半天,称小碰擦找快速理赔或者喊保险公司都行,何必闹得大动干戈,两方各让一步又何妨?目前大光路派出所还在处理此事。
交管部门一位有多年处理现场交通事故经验的警官认为,根据南京市道路交通相关规定,轻微碰擦的交通事故,也就是俗话说的“车能动、人未伤”情形,双方车主必须迅速用手机等取证拍照碰擦位置,并留下对方车牌和手机号后,及时自行撤离现场,如果影响交通,交警可能会罚款。有些司机在现场互相指责对方,甚至互相谩骂争斗大可不必。等交警过来,往往“对错立判”。 (报料人:兆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