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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人论财经事]中石油分红"内外不公"因上市制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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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8月2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中石油在美国分红超过了融资额度的4位,而在A股分红回本却需要140年。同样是股东,内外差距为什么如此之大?南开大学教授韩强就此展开评论。

中石油昨天表态,说公司一直坚持境内外一致的分红政策。但一组数据显示,中石油在美国上市融资仅29亿美元,但给境外投资者分红累计达119亿美元,约800亿人民币,分红超过融资额4倍。也有数据显示,仅2005年中石油就向美国投资者分红600多亿元人民币。相比美国的投资者,国内A股的投资者心中不平,同样都是买中国的石油的股票,差距竟然如此之大。

韩强:这个问题应该从历史上看。在2000年3月30日,中石油不仅在美国上市,而且在香港上市,发行价为1.28港币/股。到2007年9月20日,发审委公布了中石油即将发行股票,香港听到消息,他们视为利好,马上从10块港币涨到12块港币,接着几乎涨到20块港币。这时候正好大盘将近最高点,A股发行价16.7元。不仅美国的投资者顺利的拿回了他的成本,香港投资者在七年内不仅拿回了分红而且远远超出了本金。发生这种事情,因为从1994年开始有一个规定,只能在一个地方上市,如果公司选择H股,就不要回来,选择A股就不要出去。但2007年规则改变,H股可以回归,这一回归股价就相当高,也就是16块7。中石油最近的最低点是8.75元,几乎打了对折,这种情况下,别说16.7元买的100年拿不回来成本,就是8块钱的成本,50年之内也很难拿回成本。

2007年制度上的变化导致了现在所谓的“分红不公”,所以中石油的问题不仅仅是所谓内外分红不公的问题,多个市场间投资者持股的成本相差太大,就会出现明显的不公。所以,分红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把问题考量点放到制度合理不合理的问题上?

韩强:第一,制度必须要科学、严肃,而且要考虑到公平、诚信,制度规则不能随便改变。16块钱的买的A股,净资产值提高了,就是A股最大的贡献。目前A股分红少而且在净资产值上做了最大的贡献。全流通把大部分股票都挪到A股来,所以这个制度设计不公平,既不公平又没有诚信,所以我认为检察机关应该追查中石油的做法。

还有一个原因是,一些经济学家鼓吹它是国有股,国有股实际贱卖,这是崇洋媚外造成的后果。

很多国外真正高成长性的公司基本上都不分红,如微软、亚马逊、谷歌和苹果,为什么股民一定要求公司分红?

韩强:分红的目的是给投资者回报。微软是个别的,但美国公司是分红的,最近报刊上登了一篇文章,美国一个摘牌的亏损公司,从上市开始一直到摘牌前一直都分红。对国外经验不应该断章取义,国内大部分公司不分红和国外少数公司不分红,不能对比。

此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引稿,有人就问这应该是市场自发的行为,还是行政的强制手段?哪种更合理,更适用于现在的经济市场呢?

韩强:分红是国际惯例,我们提倡跟国际接轨,为什么在分红上不接轨?我们采取的是一种“断章取义”的实用主义手段,所谓“国际惯例”是哪条有利,我就用哪条。

强制分红是一个暂时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说市场管理可以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但是不能太多。特别是市场规则,改变规则也是一种行政手段,但是造成的是不公平。

以中石油为例,中石油的分红是“内外有别”的,造成这样的原因是什么?

韩强:这不能怪投资者,股市的管理者负有很大责任。现在我们股市的管理者还号召股民买蓝筹股,但是A股市场上几乎没有蓝筹股,蓝筹股全在上市公司的H股里。对国际投资者是蓝筹股,对国内A股投资者是“圈钱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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