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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爱的工笔“白鸽”竟成“食用鸽”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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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老侯公司产品包装盒上的涉嫌侵权图案。李自庆 摄

喻继高的《蕉荫白鸽》原作。图片来自网络

因自己的一幅国画《焦荫白鸽》被淮安老侯珍禽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侯公司)擅自用在乳鸽的外包装上,著名国画家喻继高将该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5万元。喻继高还将销售方江苏东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列为第二被告,要求其停止销售侵权产品。8月20日,南京鼓楼法院审理了此案,因双方没有当庭就调解数额达成一致,法院将在庭后再行调解。

画作被擅用状告索赔15万

八十高龄的喻继高是我国著名的花鸟画大师。喻继高在今年5月提交到法院的诉状中称,老侯公司擅自在乳鸽食品包装袋上印上了自己的一幅名为《焦荫白鸽》的作品。喻继高称,这幅作品只在2007年的《中国近现代名家画集——喻继高》一书中公开发表过,而老侯公司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且将原作中的芭蕉、紫花和青竹全都裁切,原作右侧的署名和红印也被裁切。此举为侵犯了他的复制权、署名权、发行权及获得报酬权,所以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公开登报道歉,并赔偿自己经济损失15万元。在法庭上,喻继高代理律师拿出了老侯乳鸽的包装盒,并与原作对比,以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盒子的大包装里有两个小包装,在大盒子和小盒子的前后两面,一共六次使用了涉案的美术作品。经过比对,包装上的两只鸽子与喻继高画作上的两只鸽子完全一样。”记者发现,乳鸽外包装上的鸽子和喻继高作品中的鸽子的确很像,都是一只鸽子在转头梳理羽毛,另一只则在看着梳理羽毛的同伴。

被告方称主观上并无侵权的恶意

对于原告方的说法,老侯公司的律师说,公司于2011年1月联系当地的广告公司设计产品包装,图片是广告公司从图库网站上下载而来,设计时,设计方曾试图通过网站找到上传作者,但无法找到。设计者当时选择这幅图,正是考虑没有作者没有署名,只有两只鸽子。当时,他们也不好判定这幅图和喻继高的画作有多大联系。但老侯公司的律师也表示,在收到原告方的律师函后,他们安排了人员回函,调解过程中,他们也给原告律师道歉了,在此他们再次表示道歉。不过要说明的是,他们不知道这张画是喻继高的作品,主观上不存在侵权的事实。另一被告东方公司答辩说,他们与老侯公司的代销合同中均有老侯公司的产品无侵权纠纷的条款。当他们获悉老侯公司的产品存在侵权纠纷时,已通知各公司停止销售,如果法院最终认定老侯公司侵权,他们今后将不会再销售这款产品。

赔偿额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虽然老侯公司表明了道歉的态度,但原告方认为,老侯公司没尽到审查义务,不能推卸侵权责任。而对于喻继高的律师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老侯公司的律师认为,喻继高画作中白鸽头部距离眼睛短,而他们的产品包装上,右边鸽子的眼睛距离长。喻继高作品中,鸽子胸部的羽毛有非常明显的两道纹,而产品包装的鸽子则没有……据此,老侯公司律师认为,乳鸽食品外包装上的鸽子和喻继高作品相差很大,不能证明是同一幅作品。

喻继高的律师认为,外包装和原作是有区别,但其原因只是印刷效果问题,不能反映出老侯公司没有侵权。在相关程序进行完毕后,原告方表示愿意调解,为了表示调解的诚意,原告方还拿来上海某法院判决的一个案例进行对比,主动表示可将赔偿金由15万元变更为8万元,此后老侯公司便可继续使用该画作用于产品包装。但是,老侯公司表示,这种产品产量很少,主要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销售,现在这种产品在高速服务区都已经停售了。他们最多愿意拿出两万元进行补偿。由于双方在数额上僵持不下,法院准备在庭后再行调解。

网上图库中仍然能搜到喻继高的作品

记者在网上进行了搜索,果然在一个叫“昵图网”的图库网站上,找到了和涉案的画作非常相似的一幅鸽子图片,但这幅图片只是局部,没有任何署名,也未标明出处。而在一位名为“荷舞东风”的网友的新浪博客上,记者则找到了喻继高的完整的原作,这幅画作和喻继高的律师作为举证用的原作一模一样,并且有喻继高的署名和印章。

通讯员 李自庆

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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