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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字写上半年了 房子还在偷偷“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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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焦作市第十七中学附近的群楼院某楼前私搭乱建了三间小屋,曾被下达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要求限期拆除。而大半年过去了,该房屋不仅未被拆除,反而又在施工,建设配套“设施”。8月17日,东方今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东方今报记者 成安林/文图

【现场】 “拆”挡不住疯长

在焦作市第十七中学附近群楼院124号与122号统建住宅楼之间,记者看到,私搭乱建的三间小屋还完好存在,房屋东侧的小平房还装上了朝南的铁门。而房屋墙面上用红漆写的三个大大的“拆”字已变得模糊不清(如图)。

铁门的东西两侧堆放着水泥、沙土和砖块等建筑材料,房屋小院内几名年轻人正忙着搭建遮阳篷。

在采访中记者得知,去年11月,该房屋主人杨长友(音)在此搭建了三间小屋,随后附近居民开始仿效,陆续建起小屋。执法部门发现后,要求居民全部拆除,但唯独这个最大、最早建设的房屋一直完好无损。

杨长友的妻子说,去年11月份建成后一直没有封顶。因为楼上阳台年久失修,经常有水泥块落下,为安全起见,才搭建个遮阳篷,并坦言说,他们的房屋建设没有获得任何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

【调查】 阻力很大 一直未能拆除

对于三间小屋的情况,山阳区艺新街道办事处五号院社区主任胡芳表示,去年11月份,杨长友利用周末,连夜将三间房屋盖了起来,并拉起围墙。社区接到居民反映后,第一时间与群楼院124号楼的楼长一起同杨长友协调,并下达了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但杨长友拒绝签字,只好将通知书贴在了该房屋的墙上。

随后,艺新街道办事处城建科的工作人员又联合山阳区城管局进行现场执法,并在墙体上写上“拆”字,要求杨长友限期拆除,但由于阻力较大,一直未能拆除。

胡芳表示,既然目前又有居民反映,社区会再次与杨长友协调。但由于社区没有执法权,如果调解不成,社区也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

20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山阳区城管局副局长马家海。马副局长表示,具体情况还不清楚,将及时与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结合,争取早日将违法建筑拆除。

【说法】 住户私自建房违法 执法部门不作为

为此,记者咨询了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瑞丽。李律师认为,该房屋主人在没有经过规划部门批准、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建设房屋属于违法行为。小区内的土地是国有的,小区居民享有共同管理使用权,个别业主无权单独支配,更不能侵犯其他业主的利益。业主在处理共有部分时,也要征得其他业主同意。

除此之外,执法部门下达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要求住户自行拆除,若该住户没有拆除,执法部门有权强制拆除。如今,该住户房屋仍未被拆除,执法部门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存在不作为现象。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郑国锋】【打印】【顶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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