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永州案”真相有待进一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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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公安局作为涉事方不能以“自证清白”了事,而对于唐慧的劳教处罚,亦值得商榷。因为湖南省政法委和永州市公安局同属湖南地方政法系统,在此事调查中亦可考虑引入第三方介入,这样得出的结论或许更有说服力
一桩发生在6年前的幼女被逼卖淫案,近日再度闯入公众视野,并激起轩然大波。
6年前,湖南永州市一名11岁幼女被胁迫至休闲屋卖淫3个月,接客百余次,还遭到轮奸,染上了性病,落下终身不育。其母唐慧历尽千辛万苦,自力救出女儿,并以跳楼相逼,才得以启动刑事程序。法院审理过程依然一波三折,直到今年6月湖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秦星等2名被告被判处死刑,5名被告分获无期或有期徒刑。近日,受害人律师连发数条微博,称唐慧竟被当地警方施以劳教一年半的处罚,这一消息在短时间内广为传播,并受到各界高度关注。
在舆论压力之下,永州市公安局于8月5日通过官方微博发帖,解释称唐慧被劳教是因为多次在公安局、法院、人大等地点“跪地喊冤”、“连续滞留”、“撞墙相威胁”,“严重扰乱了单位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但这一说法非但未能赢得公众认同,反倒招致近乎一边倒的批评。舆论普遍认为,对于一位承受了巨大痛苦的受害者家属施以劳教惩罚,无疑是“二次伤害”,且这种惩罚背后是否别有隐情,仍有待调查。
不满公安的“立功认定”申请,是唐慧连续向多部门投诉、最后被劳教的重要原因。永州警方曾为被判死刑的加害人秦星提出“立功认定”申请,但这一申请未被永州市中级法院采纳,相关当事人也出面证明“秦星立功”并不属实。而在8月5日,永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的一份文件中坚称秦某等人立功属实,并不存在公安民警帮被告人假立功的情况。涉事双方各执一词,令事件变得更为蹊跷。
真相究竟如何,尚不可妄下结论,但显然,永州市公安局作为涉事方不能以“自证清白”了事,而对于唐慧的劳教处罚,亦值得商榷。女儿被逼卖淫以致终身不育,对于任何一位母亲而言都是难以承受的痛楚,母亲竭尽全力为女儿讨还公道,无论如何都不该遭受牢狱之灾。而假如最终调查表明永州警方确有问题,那么为掩饰劣行而迫害受害者家属的行为更不可容忍。
8月5日晚,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出这样一则信息:“专家最近宣布,经三级指标体系测评,民族复兴任务已完成62%。然而,当湖南永州遭强暴幼女的母亲因上访被劳教的新闻传出,这一数字显得如此苍白。一个国家的强大,不应只有GDP和奥运金牌,复杂的数理模型中,更应包含百姓的权利与尊严、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我们共同努力。晚安。”这条微博在短短两天时间里被转发十万多次,引发网友的强烈共鸣。尽管“永州案”的真相尚未全然浮出水面,但人民日报的微博以及舆论的反响,表明“两个舆论场”在这起事件中已实现对接,即无论最终调查结论如何,永州警方对唐慧劳教处罚都不得人心;百姓的权利与尊严是否得到尊重,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是否得以伸张,当成为评判“永州案”的重要标尺。
昨天,人民网记者从湖南省政法委了解到,湖南省政法委已成立调查组赴永州调查此案办理情况,调查组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有错,将坚决依法纠正;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眼下“永州案”已成为举国关注的公共事件,更高层级的政法部门介入调查,显然比永州公安局自说自话要更令人信服。而因为湖南省政法委和永州市公安局同属湖南地方政法系统,在此事调查中亦可考虑引入第三方介入,这样得出的结论或许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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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洪生 SC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