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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狮岭黑老大拒不认罪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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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洪奕宜 实习生/霍佳敏 通讯员/钟言)以杨刚为首的23名黑社会团伙成员被控敲诈勒索、绑架勒索、合同诈骗、故意伤害等多项罪名,昨日在广州中院受审。由于被告人数众多,该案将持续庭审5天。

检方指控10年前火并险丢命

2002年至2006年间,杨刚伙同老乡等人在广州花都狮岭一带从事收取保护费等违法活动。2002年,杨刚团伙与湖南籍人因争抢收取保护费地盘发生激烈冲突,杨刚被对方几十人持刀追砍,身中几十刀,经抢救得以保住性命。

2006年,杨刚凭借其影响力先后纠集拉拢王龙、李小勇等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为他们进行了分工并配发道具,领导、指挥他们从事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有的负责对经营加工厂的商人进行敲诈勒索,有的负责实施诈骗,有的充当打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指挥打斗捅死他人

2008年下半年,杨刚经营了一间装饰公司,从事水电安装等工程,并以公司为据点,指使王祖金等人在公司开设赌场、放高利贷,并给手下发放酬劳、安排部分人员食宿等。在杨刚的领导、指挥下,团伙成员有组织地实施了敲诈勒索、诈骗、绑架、开设赌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殴打、驱赶追收货款的商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0年12月10日,杨刚、刘斌、金涛与其亲友等人在狮岭镇山前大道奇才市场的一间砂锅粥店里宵夜,偶遇黄×忠、胡×军、唐×源等人,双方因债务纠纷发生口角,被刘×春推倒在地的杨刚指挥刘斌、金涛等人与对方打斗。刘斌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刺胡×军、唐×源,致使胡×军死亡、唐×源重伤。

据了解,杨刚领导的黑社会组织共实施敲诈勒索、绑架勒索、合同诈骗、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27宗。

庭审现场黑老大当庭翻供

昨日上午9时左右,23名被告人在武警官兵的押解下步入被告席。由于被告人数较多,法官逐个询问、核对其身份资料就花费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而公诉人的起诉书也念了足足一小时。

在法庭对第一被告人杨刚进行询问时,杨刚对公诉机关提出其涉嫌参与的8项罪名、24项违法犯罪事实的指控拒不承认。公诉人指出其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审讯时对所有犯罪事实均已认罪,质问两次证言为何不一致时,杨刚辩称,公安人员曾对其进行威胁、恐吓,如果他不签认罪书,就将他的家人也一并抓起来。

对于自己伙同老乡在花都区狮岭镇一带从事收取保护费的指控,杨刚予以否认,一口咬定自己是“遭遇抢劫”、“被劫匪砍成重伤”,至于报案时向警方具体说过什么,“已经记不清了”。

根据公诉人提交的物证,杨刚还曾以“某皮具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名义参与合同诈骗,但对如此确凿的证据,杨刚依然坚称自己并不知情,更没有参与犯罪,公诉人质问“那为何你的签名会出现在合同上”,他则以“这我就不知道了”为由搪塞。

面对公诉人的其他讯问,杨刚一概以“不清楚”、“不知道”或是“起诉书所写内容与事实不符”来回应。

声称自己是受害者

当第二被告人刘斌的辩护律师向杨刚询问其指挥刘斌、金涛等人持刀捅刺胡×军、唐×源等人,致一死一重伤的犯罪过程,杨刚辩解自己并没有指挥刘斌、金涛等人与对方打斗。他说,对方一上来就用啤酒瓶将其打晕在地,因此他对案发过程均不知情,“等我醒来时警察已经来了,我还发现自己的项链也不见了,我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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