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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婚史”须依法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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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讯 (记者 王雅) 对群众最关注的查询“婚史”环节,昨天下午,深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按照民政部的要求,婚史属个人隐私,查询必须依法进行。”

虽然“全国婚姻登记信息联网”了,但就具体使用及相关功能落实上,新的法规并没有出台,所以目前查询“婚史”只能继续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及民政部相关政策性文件。对此,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鉴于这些信息均属个人隐私,并不能任由个人随意查询,为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双方权益,此联网能起到‘警戒线’的作用,即双方前来办理结婚登记时,在现场录入当事人信息时,如果与一方‘婚史’信息相冲突,系统会自动示警,使‘问题婚史’浮出水面。”

同时,此联网的健全,使“婚史”信息与住建部门、户籍管理、法院、公安的人口信息对接操作性更强,从而对保障房分配中的婚史证明、计生信息的管理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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