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86人黑社会团伙 首犯一审被判处死刑
北京青年报
新华社电(记者 范春生)辽宁省阜新市一个由86人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在10余年时间里聚敛钱财、称霸一方,不断制造刑事案件甚至命案。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多项罪名,一审判处该团伙首犯谢敬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悉,同案的另外85名被告人也均被定罪,其中82人被判处缓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另外3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认为,自1996年至2009年,谢敬满团伙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强迫职工劳动、非法采矿、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当地多个经济领域疯狂聚敛钱财,非法获利共计3000万元。其间致多人伤亡。86名被告人构成了10余宗罪,其中谢敬满在该黑社会性质团伙中明显处于组织和领导者地位,应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