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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树龄超30年,砍树要报区长批

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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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讯(记者 林佩玮 实习生 陈燕炼)昨日上午,宝安区召开城市绿化工作会议,强调要树立大城管的意识,在植树绿化上应做“加法”。

会议强调,植树绿化“只做加法,不做减法,不允许随便砍树换树”,对相关违规甚至违法事件要“零容忍”。并指出城管要制定规则,砍树要报城管局批,若砍超过30年树龄的树木要报区长批。同时要加强绿化日常监管。完善日常巡查制度,丰富监管手段,分片、包段、划点巡查,形成全覆盖的监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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