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锥何苦要逼流浪者无立锥之地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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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架桥底、人行天桥下没有铺设绿化带,却“长”出一排排整齐的水泥锥,就像杂技表演道具的“钉床”。日前,有网友将机场高速高架桥底等多处空地上设置成片水泥锥的图片放到网上,引来众多网友的关注和争议。这些并不雅观的水泥锥用途成了猜测的焦点。赶走在此过夜的流浪汉?为了安全?为何不铺设绿化带?昨日,记者采访了建设、城管等多个部门,均否认是其设置。而走访中发现,多数水泥锥并非近期设置,多是一年多前已完工。
广州
现场目击
桥下“长”出一片整齐的“水泥锥”
在机场高速黄石南出口高架桥底,网友反映设置水泥锥规模最大的地方。从机场高速黄石南出口出来,市民很容易发现桥底下有一片过百平方米空地,没有长出花草,却“长”出一片整齐的水泥锥。
往南走不到几十米处,记者很快发现了另一片面积更大的水泥锥,同样位于机场高速高架桥底。水泥锥排列整齐,就像一张大“钉床”,水泥锥间距有20多厘米左右,很难下脚。
在广州大道北五仙桥一座人行天桥底也有一片水泥锥,面积不大,就设在花基旁边。环卫工杨女士介绍,已负责附近保洁工作一年多了,刚来的时候就已有这些水泥锥,但说不清是做什么用的,一到晚上常有拾荒者在水泥锥旁狭小的空地上休息,甚至固定“占位”。
官方回应
建设于十多年前初衷是防流浪汉
广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这些水泥锥建于十多年前,建设的初衷确实是为了防止流浪汉留宿桥底影响市容。
该负责人表示,这些水泥锥由当时的市政园林局所建,大部制改革后,市政园林局市政方面的职能划归到了广州市建委。对于广州市到底有多少天桥和高架桥下有这种水泥锥、当时是否有立项等问题,因为年代久远,加上人事变动,暂时找不到相关资料。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最近很多年广州已经没有在桥下建水泥锥了,未来也不会再建这样的水泥锥。“现在桥下一般都是种植绿化植物,既美化了环境,也能防止流浪汉露宿影响市容卫生。”
深圳
现场目击
道路桥洞下分布近两百个水泥锥
记者现场看到,在一座道路桥桥洞下分布了近200个水泥锥,它们大约有两个手掌那么大,高度为30厘米左右,下面是方形石墩,上面是削尖的金字塔状,里面可以清晰地看到拇指粗的钢筋。这些水泥桩并不能自由挪动,它们被固定在水泥地上。周边居民张先生透露,这些水泥尖锥其实去年就有了,不知道有关部门用意何在,不过很明显的是,并不能像广州天桥下的尖锥那样阻挡流浪汉在这里露宿。桥洞下的道路约有三米半宽,大部分区域被水泥尖锥覆盖,但是也有宽度为1.5米的区域是平整的水泥地。有在这里休息流浪人员表示,到了夜里就裹一个草席,睡在平整的水泥地上。在南山区白石路和沙河西路交界处的天桥下,记者看到,桥下的空地大约一米宽,其中密布着细小的水泥尖锥,每行3至4个锥的疏密程度排列,约15厘米高,它们形状不一,有的是金字塔,有的又是正方体。
官方回应
为流浪人员安全着想
日前,记者来到市防洪设施管理处大沙河管理所采访,所长张秉春告诉记者,西丽的大沙河情况和广州的不一样,广州是立交桥底下铺设水泥锥,而大沙河是设置在防洪设施上。
张秉春说,自己是今年才上任的所长,以前是水政执法队队长,大沙河各个桥下曾长期聚集有流浪人员、渔民、吸毒人员和艾滋病毒携带者,搭起棚户成了脏乱差的地段,住在桥下窝棚的人员还屡次毁坏河道护栏等设施,取铁卖钱,同时也存在治安方面的安全隐患。而且桥底下是行洪断面二级平台,有警示牌告示不允许行人在桥下逗留,万一泄洪可能不能及时通知到桥下的人。去年大运前夕,清理“三无”人员防止回流,就设置了水泥锥,效果很不错,环境也变好了。
■综合《南方都市报》、
《广州日报》、
《深圳晚报》
专家观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龚益
“逼流浪汉无家可睡”不如给他们落脚处
龚益表示,广州在桥下设置水泥锥防止流浪汉在桥底露宿,虽然建委回应是十多年前设置的,这些水泥锥也是不合适的,应该尽快予以拆除。从社会管理的角度看,流浪乞讨人员聚集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隐患,存在着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从现代的观点来看,城市管理者与流浪汉,并非对立冲突的敌对双方。与中国各地通过种种富有想象力的手段“逼流浪汉无家可睡”相反,“让流浪汉有个落脚之处”是政府首要考虑的。其实,政府已经在各个城市建立了收容所,但为何为数不少的人仍选择“流浪”这种异于常人的生活方式,是收容所设施不到位还是个人心甘情愿的选择,这些问题都值得商榷,只有弄清楚“流浪”的真正原因,才能找出解决办法。国家权力的职责是为不幸的流浪乞讨群体提供生存的机会,致力于消除流浪乞讨的社会原因,而不是一味地禁止流浪和乞讨的行为本身。民政部作为主管社会救助与福利的职能部门,有义务维护流浪乞讨者群体的合法权益。
从另外一个层面上看,流浪乞讨本身就一定意味着妨碍社会治安的秩序吗?乞讨只有在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结合在一起时才成为治安管理的对象。如果流浪乞讨人员只是在立交桥下过夜,没有做出影响他人的举动,城市管理者不能用一个空洞的“影响市容”的理由驱赶他们,市容市貌、环境的整洁不能凌驾于公民的生存权之上。但如果出现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操纵诱骗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行为,派出所、城管等部门则应该不定期地开展联合集中救助、专项清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