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水立案侦查五名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法制网-法制日报
法制网记者 余东明 王家梁 法制网通讯员 刘海鹏
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官职虽然不大,可手中却掌握着动物检验检疫费收取、涉及养殖业的惠农补贴申报与发放等权力,这些权力能为老百姓带来福祉,当然,如若乱用也会给权力所有者带来祸患。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诸葛镇等五个乡镇的畜牧兽医站站长李新伟等人就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想法设法进行受贿、贪污。目前,五人已被沂水县检察院立案侦查。
只想补贴一下家用,积少成多的受贿
2009年10月份的一天,沂水县新民官庄蛋鸡场场长刘某到诸葛镇畜牧兽医站站长李新伟家中做客,看着李站长装修一新的房子,刘场长夸赞了起来:“李站长的新房真是又宽敞又漂亮呀!”听到这话,李新伟叫苦不迭:“买这房子花了我所有的积蓄,还贷了十多万的款,月月还房贷,工资就那么一点,现在手里真是紧呀!”
刘场长听出了弦外之音,临走时给李新伟塞了1万元现金,李新伟推辞了一番之后,便收下了。原来,两个月之前,刘场长的养鸡场和另外一家养鸡场共同竞争蛋鸡规模化养殖扩建的国家补贴。
按照相关规定,若能申请成功,将获得8万元的扩建补贴。因为诸葛镇的名额只有一个,两家竞争比较激烈。刘场长当时找到了主管这一工作的李新伟寻求帮助,李新伟答应给予照顾。补贴刚刚发下来,刘场长马上带了1万元现金前来答谢。
据了解,这五名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大都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接受他人提出的在检验检疫、申请国家补贴等方面给予照顾的请托。尽管每次只收取几百到数千元,可多年下来每人受贿都不下10余次,高者竟达20余次,积少成多,受贿的总额从1万到6万元不等。
“每次收钱的时候总是觉得反正收的不多,用来补贴一下家用也没什么。最多的一次1万元,不成想数字越积越多,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李新伟的供述道出了这些人的犯罪动机和心理。
绞尽脑汁只为“创收”,花样繁多的贪污
按照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有关规定,养殖户能够得到国家每只能繁母猪100元的补贴。诸葛镇全镇最后统计出的能繁母猪头数恰好1000只。李新伟又在这块“肥肉”上动了心思。
3250只,李新伟在国家能繁母猪补贴统计表的合计一栏上填下了这个数。李新伟将450头能繁母猪虚增到5名养殖户的头上,通过养殖户套取国家补贴款45000元。
据侦查人员介绍,这五名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中有三名通过虚报能繁母猪的方式侵吞国家补贴款,数额从3万元到5万元不等。对这部分资金的申报和发放加强监管,显得十分紧迫。
按照国家规定,生猪在交易买卖前需要经过畜牧兽医站的检疫,检疫合格以后交易才能进行,检疫费用应当入账上交。每个乡镇每年的生猪交易量都不在少数,光检疫费就不是个小数,能否从中扣留一部分?院东头镇畜牧兽医站站长王彦选、四十里堡镇兽医站站长段建永就想到了这个“财路”。
2010年,王彦选利用职务便利使当年站里收取的检疫费2.9万余元不入账,占为己有。而早在十年前,段建永就用这种方法“创收”了。2000至2002年间,段建永采取同样的方式侵吞国家财产1万余元。此外,这些人还采取虚列支出、虚报国家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场等手段套取国家财产、补贴。
检察建议:堵死基层小权贪腐路
办案检察官认为:“要加大对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尤其是涉及畜牧养殖方面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每一养殖户了解相关补贴的申报和审批流程,便于养殖户及群众对基层官员的监督。”
针对畜牧系统管理存在的问题,沂水县检察院及时发出了检察建议:一要开展警示教育,增强畜牧兽医干部的廉洁自律性;二要强化监管,增强监督的可操作性;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尤其是养殖业国家补贴资金的申请、发放和资金的管理,每一个环节都要细化措施,设立相关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堵死贪腐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