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缴公积金将纳入征信系统
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高靖 通讯员欧东勇)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公积金中心获悉,截至6月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单位开户7.84万个,个人开户459.51万人。市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单位如果未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未依法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以及少缴住房公积金、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有关违规信息将纳入企业信用征信系统。
违规单位最高罚5万
为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单位违规行为,有关违规信息将纳入企业信用征信系统。
对于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过程中涉及的违规行为具体包括未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未依法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以及少缴住房公积金、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违规后将被重点监察
该负责人介绍,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公积金中心将把该单位违规信息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或者系统,并将其作为重点督查对象;同时,该单位违规信息还将纳入企业信用征信系统,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建立的深圳市借款企业风险预警系统和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建立的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该单位违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征信系统将会在全国范围内对企业的信用状况产生较大影响,其中,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对该企业的信贷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