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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车期盼能获准“上路”

新黄河·济南时报 2012.06.06 04:20

摆渡车类似观光游览车,车内共有5排座位,可乘坐10-12人。 记者王锋 摄

市民热议

低速环保又方便乘客为啥不让上路

市交通局

不合乎有关运营标准驾驶员须取得从业资质

本报评论:

是制度需完善还是别的因素制约了摆渡车上路?

昨日10余名政协委员与市民代表乘摆渡车前往火车站,体验“零换乘”政协委员力挺摆渡车“上岗”,天桥区相关部门正积极协调

□本报记者 柴颖颖

摆渡车车身为黄色,类似观光游览车,车内共有5排座位,可乘坐10-12人。

火车站与汽车站,是一座城市的交通枢纽。济南拟在两站之间开通摆渡车,不少市民期待已久。本报曾多次报道摆渡车上路一事,但摆渡车试运行期间,却未得到交通部门许可,认为其属山东首例,无参照标准,暂时无法上路。

6月5日,天桥区区委宣传部组织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等进行座谈,为摆渡车上路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天桥区相关部门正在与交通部门积极协调,改善摆渡车不完善之处,力争使其早日上路,彻底消除“黑摩的”,实现城市交通“零换乘”。

【代表热议】

摆渡车上路众望所归

6月5日上午,在天桥区政府会议室里,10余名政协委员与市民代表在谈及摆渡车上路时,纷纷表示赞同,并为开行摆渡车提出合理化建议。

市民代表辛安表示,火车站与汽车站是代表城市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来往旅客众多。两站之间开通摆渡车,是关心旅客的需要,方便两站间乘车市民,是城市管理创新的方式,也体现了城市管理细节。“如果外地游客下车就被‘黑车’包围,难免会给济南城市形象带来不好影响。”

天桥区政协委员都旭称,“黑摩的”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她告诉记者,曾经有“黑车”司机和乘客因为2元钱的争执而出现命案。摆渡车开行,有助于彻底消除“黑车”,消除安全隐患,对市民而言是一件有利的事,同时也将极大提升济南城市形象。

【代表体验】

摆渡车低速环保,并可避免拥堵

6月5日上午10:30,2辆外形为黄色的摆渡车从天桥区政府门口出发,载着10余名代表前往火车站,记者也一同体验了摆渡车的运行状况。

一路上,被戏称为“大黄蜂”的摆渡车引来众多市民关注的目光,有不少市民拦车询问摆渡车何时能正式运行。摆渡车的速度不快,最高时速只有25公里,旅客乘坐可悠然地欣赏沿途风景。

摆渡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这样不会有与机动车抢占机动车道的问题,可有效避免交通拥堵。速度慢,走非机动车道,也可保障行车安全。

4月29日,摆渡车曾在济南火车站到长途汽车总站之间试运行过,受到众多旅客欢迎。5月23日,摆渡车工作人员再次征集市民意见,期盼摆渡车能被准许“上路”。

记者亲身体验后发现,从济南火车站到长途汽车总站南区,摆渡车运行仅仅需要10分钟左右的时间。乘坐公交车的话,最近的站牌距离车站近千米,提着行李很是不便。“摆渡车既不会造成堵车还可以观光,即使收费也划算。”一市民说。

【代表建言】

摆渡车可再完善确保安全

记者看到,摆渡车的车身四周通透,类似游览观光车,车身外是一层透明可拆卸的卷帘,天气不好时可以放下卷帘,有效防雨。车内有5排座位,每辆车可以乘坐10-14人,车身两侧还有防护链保护乘客安全。

代表们在乘坐摆渡车后,也提出了一些改善建议。政协委员都旭称,摆渡车车后座可以改成行李架,方便乘客存放行李。车身两侧可以完全封闭,设置车窗及车门,更大程度保证安全。票价不要过高,在2-5元即可,以半公益和方便乘客为主。对于代表的建议,负责摆渡车管理的富祥天地公司相关负责人都一一做了记录,并表示尽快改善。

天桥区打摩办工作人员陈刚介绍,摆渡车的原型是苏州益高电动车公司生产的新瑞电动观光车,车架采用航空合金材料。同时,每辆车都购买了20万元保险,同时为每名乘客购买了保险,确保乘客安全。

【运行益处】

提供就业岗40个,彻底消除“黑车”

在座谈会的现场,有一名特殊的市民代表,他曾是一名多年的“黑摩的”司机,名叫黄少岩,今年53岁,是一名残疾人。他听说摆渡车运营后可以安置残疾人就业,十分高兴。“希望摆渡车能早日上路,给部分残疾人一个就业机会,增加家里的收入。”黄少岩说。

记者了解到,部分司机经营“黑车”也是因为家庭经济原因,天桥区政府在取缔“黑车”后,也为部分司机提供了就业机会。如果摆渡车一旦运行,可以提供就业岗位40个,可以为部分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比如售票、充电等服务。

陈刚告诉记者,如果摆渡车一旦运行,“黑车”也将失去营运市场。摆渡车上路有利于彻底消除“黑车”,提升济南城市形象。

【政府合力】

力促摆渡车早日上路

记者了解到,摆渡车计划运行路线为济南火车站和济南长途汽车总站之间的济泺路,起止点设在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停车场内,中途不上下乘客。运营时间为早7:00至晚9:00,节假日不停运。摆渡车为半公益项目,对乘客实行低收费原则,初步票价定在2—5元,运营收入全部用于人工费用支出和车辆维护。

目前,天桥区相关部门正在与交通部门积极协调,希望摆渡车能早日上路。5日下午,交通部门就摆渡车运行开会进行研究。天桥区相关部门表示,摆渡车一旦允许通行,会全力支持交通部门工作。

【相关新闻】

84路近期将开通区间支线车

运行路段为汽车总站与火车站之间

时报6月5日讯 (记者林江丽)

针对济南火车站和济南长途汽车总站间旅客出行难的问题,济南交通运输局在今天下午公布相关措施。近期,84路将开通火车站与汽车总站间的区间支线车,同时84路将增加班次投入,把高峰期发车间隔调整为4分钟一班。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将通过调整公交线路、加密公交班次、开行区间直通车、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解决火车站和汽车总站间出行难的问题。”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办主任刘志说。据介绍,84路在盖家沟配货中心与火车站间运行,途经济南长途汽车总站。但目前84路的运行路段主要在经一路上,并不进入火车站广场。下一步,济南公交将调整84路的部分运行路段,将其引进火车站广场,从而实现城市公交与铁路、道路运输与铁路的零距离换乘。同时,84路将增加班次投入,调整高峰发车间隔,由原来5分钟一班调整为4分钟一班。

根据旅客在火车站和汽车总站间的出行需求,济南公交近期将开辟两地间的84路区间支线车,并在总站南区设立公交专用车位,并和铁路部门协调进入火车站广场。同时,为引导不熟悉环境的换乘旅客乘坐公交车,“制革街”站名将逐步更改为“长途汽车总站南区”。济南交通运输局还将严厉打击黑车经营、出租汽车拒载、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目前火车站和汽车总站间拟开行的摆渡车,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办主任刘志表示,摆渡车不符合国家有关营运车辆技术标准和城市道路通行管理规定。另外,摆渡车驾驶员应通过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只有配备符合安全管理标准的车辆和人员,才能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记者调查】

火车站、汽车站“黑车”顽疾仍难除

“黑摩的”少了,“黑电动车”又盛行

□实习生 郭吉刚

济南火车站、长途汽车总站附近“黑车”猖獗,一直是难以根除的顽疾。近年来,天桥区依法打击非法营运摩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曾对长途汽车总站和火车站“黑摩的”进行集中整治,效果明显。然而,“黑摩的”虽然萎缩了,但“黑摩的”车主还在,车主又采用电动三轮车来拉客,“黑电动三轮车”的队伍又逐渐壮大了。【现场探访】

“黑电动车”站牌附近“忽悠”拉客

5日16:00左右,记者在火车站附近调查发现,在站前街和经一路火车站站牌附近,分别有十几辆电动三轮车停靠在非机动车道上,而之前在此附近猖獗的“黑摩的”,几乎已经看不见了。这些电动三轮司机大多为中年男子,其中也有不少老年人。此时站牌处人比较少,这些司机们也大都相互闲聊起来。

“电动车多好,不烧油,经济又环保。”谈起为何改用电动三轮车来拉客,一位司机笑着说。

“去汽车站吗?8块钱,捎你过去。”在经一路火车站站牌处,偶尔有背包路人经过时,黑车司机们都会顺便问上一句。“其实这时间很少有坐车的,我们主要等的是刚出火车站的生意。”

16:40左右,在火车站出站口处,人头开始攒动,人流纷纷向站牌涌来。司机们也开始做好迎接的客人准备。

“去火车站吗?每人10块钱。”“别等了,这边没有公交车。”“很便宜,打车要每人20块钱。”人群流到站牌时,“黑车”司机们立刻热情起来,不断地拉生意。记者看到,司机们询问的对象,大都是背着行李的人,或者看上去行色匆匆的路人。

“这些人大都是外地人,或者是很赶时间的。”一位“黑车”司机告诉记者,拉客时间久了,什么人能坐车,什么人不坐,他们基本都能摸清楚。“价格虽然贵,但我们不愁生意。”

【收费差异】

两站往返收费相差一倍,司机透露“收费标准”

17:20左右,记者以“讨价还价”后8块钱的价格,坐上一辆从火车站前往长途汽车站的电动三轮车。开车的男司机告诉记者,他的“黑车”开得如出租车一样稳当。结果却一路狂奔,猛拐弯,有路段还逆行,吓得记者大气不敢出。17:35左右,司机将记者放在长途汽车站南区站牌处,称“还有两步远,电动车开不过去了,自己走过去吧。”

记者下车后,在长途汽车站南区制革街站牌附近看到,站牌处西侧非机动车道两边,停靠着十几辆电动三轮车,司机们纷纷向过路的行人询问。“去火车站吗?5块钱,马上走。”“4块钱,坐我的车吧。”

从济南长途汽车站到火车站,约2.3公里路程,同样的距离,往返价格怎会相差一倍?在记者调查中,一位从事“黑车”行业多年的司机透露出了原因:一方面,从汽车站到火车站的人流相对比较多,拉客次数多了,价格自然就降低了;另一方面,这些人中不少是济南周边地区的,他们不好“忽悠”,要不上价去。

摆渡车上路需要更多智慧与合力

□孙立忠

在济南火车站和长途汽车总站间运行的摆渡车千呼万唤难出来,诚可谓好事多磨。

多少年来,济南火车站和长途汽车总站之间一直存在换乘难题,相关部门迟迟没有给出很好的解决办法,以至于换乘很是辛苦的人们啧有烦言,黑车时有出没更是成了一大“景观”。如今,破题之策终于有了,可行性已作了论证,运行安全问题已予以充分考虑,摆渡车也已整装待发,可上路就是不被允许。在一些人看来,这颇有些让人难以理解。

开通摆渡车,既能方便人们在火车站和汽车站之间实现换乘,又能压缩安全系数难有保障的黑摩的、黑出租的存在空间,还能增加就业岗位,实在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更可以称得上是合理要求。

对于在济南火车站和长途汽车总站间开通摆渡车,人们呼唤已久,那是相当地期待。在今年济南市两会期间,多位市政协委员联名就此提出提案;天桥区的十余位政协委员近日也表示赞同摆渡车上路。这些都是民意的鲜明体现。对此,有关部门应该予以积极回应,给出令委员们满意的答复。倘若摆渡车上路的通行证就是坚决不能发,也要拿出让人心服口服的理由。

据说,摆渡车不被允许上路有“属山东首例,无参照标准”、“不符合国家有关营运车辆技术标准和城市道路通行管理规定”等理由。

以“属山东首例,无参照标准”为由予以拒绝恐怕有些讲不过去。为啥非要等有了先例才照着学?咱为什么就不能成为首例?没有参照标准,难道就不能自己制定吗?

“不符合国家有关营运车辆技术标准和城市道路通行管理规定”的理由,听起来似乎有些难以逾越,然而,据有关人士介绍,与准备在济南火车站与长途汽车总站间运行的摆渡车同样类型的车,在昆明、常州等城市已上路运营,在北京市朝阳区更是开始了“摆渡”。难道说这些地方都是在搞违法运营吗?倘若不是,人家又是如何找到允许运营的法律依据的?

按照经济学家们的说法,在一个好的制度里,合理就是合法的,合法就是合理的。而现在,看起来很合理的摆渡车上路却面临“不合法”的窘境,面对如此现实,或许有必要进行追问:合理与合法之间,难道就如此难以调和吗?到底是制度有需要完善之处,还是别的因素形成了制约?

摆渡车上路问题关乎民生,不能老是悬而不决,期待相关方面用更多智慧与合力早日促成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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