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前三名后年起不再保送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李燕
昨天,市教委下发通知对本市高考加分项目进行调整,奥赛及部分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和上海市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均有不同程度调整。此次调整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 2010年(含)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可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
昨天下午,上海市教委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及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高校加分项目和加强加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对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及上海市高考加分项目均有调整。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保送资格,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上海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除加分外不再具备高校保送资格。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也作了相应调整,加分控制更为严格。
此外,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资格考生加分信息公示力度和社会监督效度,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市)地(区县)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