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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下打工有了“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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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中暑,可以根据相关标准进行理赔赵毅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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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修订并起草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意见征集结束。意见稿明确: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城市晚报讯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引起了劳动者的关注。近日,长春天气日渐炎热,容易造成市民中暑。除了生理性中暑之外,若因高温作业中暑,按照征求意见稿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这无疑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

劳动者>>

中暑停工没有补贴可拿

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老王说,到了夏季,工期催得很紧,凌晨4点钟就要起床,5点钟就已经开始干活了,干到早晨6点钟吃早饭,饭后接着干活。一直到中午12点吃午饭,休息1个小时,又开始忙碌了。只有气温到了30多摄氏度的情况下,中午才能多休息一会,下午3点钟开始干活,一直到7点钟停工。有时候中午休息的时间多了,晚上还要抢工期,把耽误的时间都补回来。老王在工地里需要高空作业,每天能赚120元钱,一旦中暑必须停工,休息的日子领不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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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很人性化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在网上引起了众多劳动者的议论,有的劳动者认为,有了这个管理办法,劳动者将有维权的依据了,一旦高温工作时中暑,也能有个具体的鉴定标准了,单位也就能给劳动者一定的补偿了。

市民周女士说,夏季单位特别热,正常情况下,应该给每位员工一定的高温补贴,可是单位却一直都不给发。一旦这个管理办法真正实行,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单位如果不执行可根据这个标准进行合理维权。

律师解读>>

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很强

针对《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的内容,吉林盛冠律师事务所的侯学梅律师分析,从征求意见稿所公布的内容来看,里面所规定的条款,对于保护劳动者的部分是比较细致的,而且可操作性很强。

侯学梅认为,这个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对民生的重视,一旦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作业,出现了中暑或者死亡的情况,就可以根据相关标准理赔。

医生建议>>

中暑后一定不要喝冷水

昨日,长春市健康教育中心特邀专家、吉大二院老年病科杨文主任表示,在高温环境中从事体力劳动的时间较长,容易患上热射病,老年人容易患热衰竭,若缺水或者大量出汗,容易引发热痉挛,此时可以到通风的地方休息一下,然后喝一些淡盐水和糖水。

杨主任说,中暑之后,不要喝冷水,这样头更容易疼,夏天要穿浅色衣服,女性不要穿紧身和深色的衣服,这样更容易中暑,太阳毒辣时,要使用遮阳伞,出门戴帽子,不要让强光直射身体,这样就不能在体内积攒太多的热量,炎热的天气,尽量下午2时到3时之间不要外出,这样也能防止中暑。

(记者 王秋月 刘诗尧/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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