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服务区睡一晚,被收345元 事发河北 工作人员称“停留超时” 网友质疑疲劳驾驶出事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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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人民网报道,近日,“@欧阳委员”微博称:高先生开车时因身体不适,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睡了一觉,第二天下高速时本应只需40元的高速费竟要缴纳385元,堪比三星级酒店了。工作人员称,车辆在路网内超过24小时,路段内(同一条高速线路)超过12小时,均要缴纳“超时费”。这项规定您知道吗?该微博发出后,引起网友大量转发。不少人表示从没听说过这样的规定,甚至有网友担心这又是一条隐藏的霸王条款。“睡一觉算超时,疲劳驾驶出事故怎么办?”
“我第一次听说超时费,整条高速路上也没有任何相关的提示。”高先生说,5月7日20时许,他从河北鹿泉上高速,准备回行唐老家。经过石家庄服务区时,高先生停车吃了个便饭。22时许,行至灵寿服务区的高先生突感不适便在车上睡着了。醒来时已经是8日8时许,他便继续上路。20分钟后,高先生抵达行唐南高速口,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因为在高速路上停留时间超过了12小时,必须要缴纳345元的超时费才能下高速。
河北省高速工作人员称,路网内超过24小时,路段内(同一条高速线路)超过12小时,均要缴纳“超时费”,这样做是“防止车主倒卡、换卡逃费行为。如果司机在服务区就餐、住宿或维修车辆,可以向相关单位索要正规票据,经高速口收费员查验后可免缴超时费。但如果司机是在车上休息或自己维修车辆,无法提供正规单位的票据,则必须缴纳超时费。”
记者查阅《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货运车辆计重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第四项第八条关于“超时车”中写明:路网内出入站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路段内出入站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车辆。经系统查询,出入口信息一致,但无正当理由和证据的,按路网最远里程收取通行费;若出入口信息不一致,按“换卡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