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骨折要受两次手术罪
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讯(记者 易芬)买蛋糕准备过生日的路上,18岁江西籍打工少女任海艳遇车祸大腿和骨盆骨折,送到医院手术,植入两块钢板固定。没料到,出院一个月后,大腿植入的钢板断裂,她只能再次接受手术植入钢钉固定。昨日,在平湖街道的华侨医院,任海艳家人及肇事车车主质疑医院的手术质量和钢板质量。平乐骨伤科专家称,医生手术“没有原则性的错误”,钢板断裂原因很多。
去年11月到今年3月20日,任海艳一直在位于平湖街道的民营医院——华侨医院骨科病房度过,出院后鉴定为十级伤残。
没料到,今年4月25日,正当任海艳家人与肇事车主商谈赔偿问题时,任海艳称最近腿部有一些疼痛,再次照CT时发现钢板断裂,腿部再次骨折,再次回到华侨医院。5月2日,她进行了腿部的第二次手术,在大腿部植入钢钉固定。
任海艳和她的家人质疑,为什么骨折一次要受手术两次的苦。肇事车主之前垫付了任海艳全部医药费6万多元和生活费6500元,这次住院就不愿意出一分钱了。车主方代表陈先生称,钢板断裂是医院的责任,应该由医院负责。
华侨医院医务总监殷林祥及手术主刀医生黄孝舟称,他们使用的钢板是合格产品,钢板断裂是手术并发症,“我推测,可能有肉眼看不到的外伤导致钢板断裂。”
记者带着任海艳的CT片咨询了平乐骨伤科医院的专家张军波。他认为,从片子看,医生的手术“没有原则性的错误”。他建议患者申请医疗鉴定,再向保险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