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警遇袭致死案宣判
长安街知事
据新华社电2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交警史英才遇袭致死案宣判,被告人韩方奕等3人分获死缓、无期及11年徒刑。
其中,韩方奕被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盛强被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韩家敏被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3名被告人当庭表示量刑过重,其中周盛强提出上诉。
2011年5月1日,韩方奕驾车时与交警协勤发生争议,找来父亲韩家敏,韩家敏则找来周盛强,随后韩方奕、周盛强对交警史英才进行殴打,致史英才因外力作用导致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
判决说,鉴于被害人生前患有冠心病,被告人的伤害行为造成被害人因受外力作用导致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故对被告人酌情处罚。在附带的民事诉讼中,3被告人被判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597064元的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