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的餐补、交通费 只要发现金都要缴个税
封面新闻
●如果所在省市地方税务局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规定了通讯费免税标准的,可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每个月除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成都市民张小姐每个月还会从单位领到一些出差的餐补、交通费等补贴,然而她不知道的是,这些现金收入,实际上都需要缴纳个税。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开放在线访谈,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明确表示,出差的餐补、交通费等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需要缴纳个税。
通讯费补贴是否征税?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卢云说,如果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关于通讯费补贴,卢云表示,如果所在省市地方税务局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规定了通讯费免税标准的,可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所在省市未规定通讯费免税标准,单位发放此项津贴,应予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样的解释,让张小姐恍然大悟。“我就说为什么我每个月的扣税额度,比不出差的同事要多呢!”
误餐补助是否需缴税?
昨日,网友也对“单位每月发放给职工的误餐补助,是否也需要缴纳个税的问题”非常关注。
卢云解释,根据规定,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合理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税;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卢云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卢云说。华西都市报记者陈黎
□在线答问
补充医疗保险咋计征税?
卢云说,按现规定,单位替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应与当月工资收入合并计征个税。
针对独生子女费,卢云介绍,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但所说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规定数额标准之内的补贴。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征税?
卢云介绍,根据现行个税政策,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税;超过的部分,要按照规定计征个税。
亲属间转让股权如何征税?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中,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方法核定,但有正当理由的情形除外,那么如果是亲属之间转让是否属于有正当理由的情形?
卢云介绍,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属上述正当理由的情形。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