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生死别 下一刻捐器官
广州日报
这一刻与亲人生离死别,父母悲恸断肠,下一刻推进手术室捐献器官,一家人阴阳相隔。21岁的广西小伙子江立权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生前自愿捐献器官。昨日凌晨小江忽然严重颅内出血,生命垂危。父亲与广东省红十字会联系,表示愿捐献儿子器官再续生命篇章。
文/ 记者卢文洁
通讯员吴剑鹏
地点:南方医院
人物:江立权,广西小伙子
事件:父亲江明超替儿子江立权完成心愿,捐献一个肝、两个肾、一对眼角膜以及遗体。
遗憾:遗体属毛霉菌败血症,属于器官捐献禁忌症,但仍可作医学教学用途。
11岁患病
90后小伙生命垂危
90后小伙江立权生于1991年12月,是广西桂平人。
父亲江明超介绍,2003年前后,才12岁不到的江立权开始有发烧等症状,当地医生搞不清病因。江明超将儿子接到佛山求医,但辗转多家医院仍找不到反复发烧的原因。2004年,广东省人民医院的诊断给江家带来了噩耗——小江确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根治的唯一办法是骨髓移植,然而50万元左右的费用对这个打工家庭绝对是无法承受之重。
无法筹措彻底治疗的费用,小江只好接受对症治疗,输血维生。由于经常性发烧及其他症状,江立权无法正常上学,13岁就辍学了。江明超夫妇在佛山打工的费用无法支持儿子在广州治疗,只能到病情需要时才到广州。
今年3月15日,因为病情发展江立权到南方医院求诊,住院治疗十多天后返回佛山家中。3月30日早上,腹部剧痛和发烧袭击了小江,在当地医院紧急治疗后未见缓解,3月31日上午他被转到南方医院。
这一次,小江再也回不了家了:昨日凌晨病情突然急转直下,小江颅内大量出血,失去意识,呼吸也随之停止,只能暂时靠呼吸机和其他药物维持生命。
捐献器官
父亲替儿子完成心愿
和其他一些临危病人不同的是,江立权有另外一个身份——器官捐献志愿者。
江明超告诉记者,去年他发现儿子拿回了一份《广东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志愿书》,儿子已经签名成为捐献的志愿者。
在儿子仅一息尚存之时,昨日清晨,江明超想到了儿子的心愿。这位广西汉子强忍心里的沉重和复杂,拨通了广东省红十字会的电话,表示如果儿子不幸去世愿意捐献器官,这是父亲能够替儿子完成的最后一件事情。
根据规定,器官捐献不能由医院和患者之间进行,必须通过省红十字会专门机构操作。昨日,广东省红十字会的相关人员前往南方医院进行遗体器官捐献的流程操作。记者了解到,目前的器官捐献必须在心脏停止跳动之后进行,为此医院已做好两手准备:先对江立权全力抢救,无效之后等其心脏停跳后再手术获取器官。
昨日下午,江立权靠仪器维持着生命,静静躺在南方医院急救室里。眼看他即将宣告不治,医院安排了一个告别仪式。14时55分,江明超夫妇进入急救室见孩子最后一面。尽管之前已经知道儿子快不行,江立权的母亲来到儿子跟前还是崩溃了,她冲过去抱住儿子,哭得撕心裂肺:“你怎么一声不吭就走了啊!你让妈妈怎么办啊!”
江明超看到妻子情绪失控,也忍不住泪水直流。这位50岁的广西汉子面对媒体时这么说:“我们夫妻是打工的,没多少文化,但想尽自己的能力贡献一点给社会,让儿子的生命帮助其他人。”
摘除器官
遗憾不能作移植用途
昨日15时10分,南方医院医护人员和媒体为江立权举行了3分钟简单而庄重的默哀。10分钟后,江立权的病情再次恶化,15时30分左右,他被推进了手术室里摘除器官。
随后,南方医院专家将江立权取出的肾、肝等器官送病理检测,到17时20分左右遗憾的消息传来了:病理报告显示江立权的遗体属于毛霉菌败血症,属器官移植禁忌症,不能供给他人,但他的遗体仍可用作医学用途。
专家解释,由于确定捐献时江立权的病情已非常危重,来不及通过抽血检查是否适合供体移植,所以只能直接摘除器官再做病理检测。“不管如何,病人和家属这种勇气和精神是非常有意义的,也很符合当前的需要。”
不会因捐器官
而放弃抢救患者
红十字会
不会因捐器官
而放弃抢救患者
广东省红十字会器官捐赠办公室协调员李劲东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不会因为患者签订了器官捐赠协议就不尽全力抢救,捐赠器官产生的费用无需家属承担。李劲东表示从2010年3月至今年3月,省红十字会接受此类遗体器官捐赠仅有56例,他呼吁社会应正确地认识器官捐献。
医院是否会因捐献器官而有意放弃抢救?对于这个问题,李劲东表示“当然不会”,他表示医生的职责就是尽一切努力,让每一位尚存一线生机的患者都获得最大程度的救治。在正式确认临床死亡之前,无论患者是否愿意捐献器官,医生都不会因此停止治疗和抢救。“即使当事人生前表示过捐献器官的意愿,实施捐献时我们仍然要获得直系亲属的书面知情同意。”李劲东说。
有市民关心是否可以选择性地捐献器官?李劲东表示捐献人或其家属有权选择性捐献亲人的器官,可以在填写同意捐献表格时明确表达诉求。“这次江立权捐献了一个肝、两个肾、一对眼角膜,而遗体他也捐了,用作医学院的科研教学用途。”李劲东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