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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在内地的藏族流动人口状况看汉藏民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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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在内地的藏族流动人口状况看汉藏民族关系——以成都市藏族流动人口状况为例

作者:仁真洛色(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当代研究所所长)

国际上说得多的是,中国政府的西藏移民政策鼓励汉族人单向大量涌入西藏,抢夺西藏的资源和人民的工作机会,对藏族文化构成严重威胁,要求中国政府采取措施限制汉族人进入西藏。

国际上说的较少亦或故意回避的是,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的自由迁徙权利得到释放和法律保障,中国内地的许多城市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自由穿行的少数民族身影,其中藏族人以其鲜明的文化特点,作为内地城市中最活跃的一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加引人注目。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于2011年6月展开了内地藏族流动人口课题研究。据初步调查统计,目前,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西宁、兰州、昆明等中国内地大城市,都有为数不等的各阶层藏族人口流动或定居生活。以成都为例,目前,成都市区有户籍藏族人口3万多人,无户籍常住性藏族流动人口在15至20万间,每年约有100多万人次来自西藏和其他四省藏区的藏族人口在成都市区流动;在成都市管辖的双流县、郫县和都江堰市,分别定居着从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迁居此处经商以及购商品房定居的数万藏族人,藏族歌舞已成为主导这些城镇民众休闲锻炼的主流文化。

多民族国家中各民族间友好交往、和谐共处的根基是平等、公平、自由等权益保障。少数民族个体能在主体民族聚居区自主流动、经商、置业、安居养老,不仅体现了国家公民基本权益的整体认同和法律保障下的公民迁徙择业安全感,更反映出当地社会提供给外来流动人口的平等机遇和市民同等公共服务程度。成都市藏族(包括其他民族)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说明藏族及其他少数民族民众对成都市社会体系相对平等和社会包容度的认同,直接反映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各民族相互来往,相互包容、相互认同、和谐共处已经成为一个潜移默化了的共识和发展趋势,这种民族和谐的融合趋势已经成为中国民族关系主流。

通过对成都藏族流动人口的实地调研,可以得出以下论断:1949年以来,中国共产党政府致力于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进步的政策显现实效。特别是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来,中国宪法和法律允许并保障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流动,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民众自由迁徙、自主择业等基本权力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在中国各民族之间的人口流动都受到法律保护的自由迁徙中,汉藏民族之间也呈现“自主性双向或多向流动”。以汉族为主的各民族人员到西藏经商、打工、交流、朝佛、旅游的同时,也有大量藏族从西藏以及四川、青海、甘肃、云南四省的藏族自治州、乡、镇,涌入汉人密集的内地大都市经商、打工、求学、谋职、交流、旅游。这些藏族也将不同地域的藏族宗教、文化、餐饮、风俗习惯等带到汉族地区,具有鲜明、浓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和职业特点,极大地丰富了内地城市的多元化文化及市场需求,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也做出了重要贡献。

由于“趋利”和“舒适”规律使然,绝大多数从内地到西藏自治区经商务工流动人口具有显著的季节性和临时性特点,很少有人考虑长期滞留或者在当地购房退休养老。而大多数在内地城市中的藏族流动人口则选择长期留在内地城市,许多还在内地购房置业,将家属和亲属都搬迁动员到内地定居或退休养老,导致内地的“藏族聚居区”增多,而且规模也越来越大。

开放与包容是人类进步与和谐的重要标志。通过60多年的努力,西藏和其他藏区的开放和汉、藏民族间的相互认同、接纳程度都已今非昔比,在人口稠密、寸土寸金的天府之国四川能出现数个“藏族聚居区”,包容大量西藏和其他藏区的藏族人谋生和安居,大量西藏和其他藏区的藏族民众敢于在汉人密集的成都市经商、买房置产、安居养老等客观现象,本身就说明当前汉藏民族的相互认同和族际关系是历史以来最好的时期。(特约撰稿人: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当代研究所所长 仁真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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