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监狱出监仪式上敲响警醒钟期望出监人员出去后要守法守规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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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在洪山监狱门口,前来接刑释人员回家的家属与刑释人员相拥而泣。 本报记者胡新桥本报通讯员黄锋摄
本报记者胡新桥本报实习生刘志月
“春风吹洪山喜今日春光无限,红日照大地看明朝前程似锦。”2012年3月29日,湖北省洪山监狱出监分监区门口,两块红纸黄字写就的对联分列左右。
今天上午,一场由167名服刑人员参加的刑满释放出监仪式在这里举行。167名服刑人员中,23名获得减刑假释得以回归社会,99名获得减刑,45名是入监不久的服刑人员。
9点45分,在庄严的国徽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陈分洪开始宣读122名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裁定书。
第一排最右侧,28岁的陈明挺直腰杆坐在小板凳上。当听到念到自己名字时,陈明迅速站起,一边喊“到”,一边走向台前,领取假释裁定书。
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陈明于2006年12月到洪山监狱服刑。因改造表现好,陈明获得假释,即将回到湖北省罗田县老家接受社区矫正。作为家属代表,陈明的妹妹也参加了今天的出监仪式。她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监狱改造让哥哥学会了感恩,“作为妹妹,真心为他的改变感到高兴”。
“如果你自己都不愿动,还有谁可以帮助你成功;不要认为自己没有用,不要让自卑左右你向前冲……”10点30分,出监仪式现场响起励志歌曲《不要认为自己没有用》的旋律。伴随音乐,陈明等23名重获自由的服刑人员各自领到了一个写有自己名字的信封。
记者看到,在陈明的信封里,装有4份文书和一些钱。文书包括假释证明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书、释放离监告知书。“这里面有监狱给准备的回家路费。”陈明边翻着信封边与记者交谈。
23名减刑假释人员全部领到自己的文书之后,监狱民警将一个黄铜警醒钟推到现场。
“当———当———当———”作为出监人员代表之一,陈明举起铜锤在警醒钟上重重敲了5下。“这5声代表了我在监狱服刑的5年3个月,也警醒着我,出去后要守法守规、做对社会有用的人。”陈明说。
在仪式现场,连续进监帮教多年的全国道德模范吴天祥向23名刑释人员赠送了《雷锋日记》及《雷锋的故事》等书籍;罗田县司法所所长丁世英宣读了社区矫正及湖北省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规定及政策等。
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6年的刘文,今天第一次获得10个月减刑,还将在监狱服刑3年。“‘羡慕’是我现在最大的感受。我也会有这一天的。”望着陈明他们,刘文的眼中充满了信心。
虽然刚刚入监两个月,周刚与其他44名新入监的服刑人员也参加了今天的出监仪式,并站在监区的二道门口欢送出监人员。“看到他们重获自由,我由衷地为他们高兴。”周刚说,自己会认真接受改造,争取早日重获自由。
洪山监狱监狱长邓开亮介绍说,洪山监狱今后将为刑释人员提供“七个一”服务,即购买一张释放回乡车票、制作一张个人财务清单、发放一张回乡登记须知、组织一次刑满出监欢送、敲响一“生”服刑警醒钟、写下一段服刑签名感言、送上一句刑满释放寄语。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段晓东说:“洪山监狱用‘七个一’的具体行动贯彻了‘首要标准’,我们将考虑在全省监狱进行推广,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出监教育服务工作。”(文中服刑人员均为化名)
本报武汉3月2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