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就餐摔伤饭店不管了?
舜网-济南日报
韩先生61岁的老父亲在饭店就餐时滑倒,导致手腕骨折,对于此事的处理方式,韩先生和饭店工作人员的说法存在较大分歧——— 韩先生称,饭店方面对他父亲后期治疗不管不问的方式不合理;饭店方面则称,一直在积极处理此事,但对方曾索要的“巨额”医药费让他们无法接受。
突发意外
就餐滑倒摔伤手腕
2011年12月29日晚,韩先生一家人到阿郎山烤肉美食超市泺源大街店就餐,期间,韩先生的父亲去了趟洗手间,在回来的途中,被洒到地面上一摊酒水滑倒,摔伤了手腕。酒店工作人员和韩先生一起将老人送到省中医诊治。
韩先生介绍,经过检查,老人左手腕骨折。因其患有高血压和心脏病,医生建议保守治疗,于是对受伤的手腕进行正骨并打了夹板,饭店方面一名李姓经理支付了医药费,随即韩先生带父亲回家疗养。
当时,老人的手“肿得像面包似的”,韩先生说,医生说十天左右可以消肿,但直到2012年1月19日,还未完全消肿。而且,老人已61岁了,手腕受伤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使其高血压和心脏病出现复发征兆。
1月19日,韩先生再次带父亲到医院检查。韩先生称,根据手腕的恢复情况和父亲的身体状况,“医生建议住院”,于是,韩先生给饭店方面打电话,一名阿郎山烤肉大观园分店的经理赶到医院。该工作人员建议韩先生的父亲回家疗养,并留下2000元钱称,如果对此处理方式不满意,可以走法律程序。
韩先生表示,之前饭店方面的态度还算积极,所以自己也就本着给父亲治好病就行的态度,从未刁难过对方,没想到对方现在说出这种话。
但为了老人痊愈考虑,韩先生仍然为其办理了住院,直到3月19日才出院,期间共花费医药费等4000余元。韩先生称,直到现在,老人的手掌虽已消肿,但手腕还是不能正常转动。他准备去做伤残鉴定,以作为下一步的维权依据。
店方解释
一直在积极处理
28日14:45,阿郎山烤肉美食超市泺源大街店经理李先生向记者介绍,韩先生的父亲受伤后,饭店方面一直在积极处理。当天晚上8点左右,饭店中有几名学生喝多了,一些酒洒到了地上,韩先生的父亲经过时不慎摔倒。饭店马上派人将其送到医院检查,随后自己也赶到医院,并支付了1000余元的医药费。“当时韩先生的父亲也喝了点酒,但我们没说什么,毕竟是从我们店出的事,得先给顾客看病”,李先生说,第二天,应韩先生要求,他将饭店营业执照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送到韩先生家中,并开具了大体内容为“确为在该店就餐时受伤”的证明。
之后,李先生又先后陪同韩先生的父亲去医院检查过两次,并支付了医药费,“医生说正在恢复,可以回家疗养”。在第三次去医院时,李先生付给韩先生1000元营养费。李先生称,加上最后给韩先生2000元医药费,饭店方面已经在这件事上支出了6000多元,“该我们承担的责任我们会承担,但韩先生曾向我们要5万块钱,这种处理方式我们无法接受”。
李先生介绍说,1月19日是韩先生的父亲第四次去医院了,因临近年底,他当时没在济南,公司派大观园店的一名经理赶到医院。据这名同事介绍,当时医生并未要求一定住院。在收下2000元钱后,韩先生没有再联系过自己,所以他对韩先生的父亲“住院到3月19日”的情况并不了解。
纠纷未了
责任划分仍有争议
“责任很明确,没必要打官司这么麻烦”,韩先生表示,自己的父亲在就餐时受伤,饭店方面毫无疑问应承担责任,现在却扔下一句“走法律程序”就不管了,为照顾老人,自己的爱人已请假两个多月了,再打官司会更麻烦,“可能就得辞职了”。
对此,李先生表示,饭店方面从一开始就在积极处理问题,应该承担的责任一定会承担,但韩先生的父亲最后一次住院的具体情况他之前并不了解,会向上级汇报后商讨解决方案。
(本报记者 胡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