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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缅甸政治体制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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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位于亚洲中南半岛西部,面积67.6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540万。缅甸1948年1月脱离英联邦宣布独立。1988年7月,因经济形势恶化,缅甸全国爆发游行示威。同年9月18日,以国防部长苏貌将军为首的军队接管政权,成立“国家恢复法律和秩序委员会”(1997年改名为“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宣布废除宪法,解散人民议会和国家权力机构。国名由“缅甸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改名为“缅甸联邦”。

缅甸军队接管国家政权后,宣布废除一党制,实行多党民主制。1990年5月,缅甸举行全国大选,昂山素季领导的全国民主联盟(民盟)获胜,但军政府坚持先制定宪法后交权。1993年1月,军政府召开制宪国民大会,启动制宪进程。但军政府与最大反对派民盟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因此消除。此后,随着民盟的退出,国民大会被迫休会。民盟与军政府之间的矛盾逐步激化。

2003年5月30日,昂山素季在国内开展政治活动时,两派群众发生流血冲突。军政府为维护政局稳定,拘禁了昂山素季及民盟其他领导人,关闭了民盟总部及其他分部。同年8月,军政府宣布了旨在实现民族和解、推进民主进程的七点民主路线图计划,包括恢复举行制宪国民大会、就新宪法草案举行全民公决、举行多党制大选、向民选政府移交国家权力等。2004年,制宪国民大会复会。2007年9月,国民大会完成使命。

新宪法草案规定,缅甸国名将为缅甸联邦共和国,首都为内比都。缅甸实行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同时还是包括三军总司令在内的国家国防安全委员会的主席。三军总司令为各种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军队将继续在政治上发挥作用。缅甸实行多党制、市场经济制度,奉行自主、积极、不结盟的外交政策,不允许外国在缅甸驻军。按照计划,缅甸将于2010年根据新宪法举行多党制全国大选。

责任编辑:黄译纬 SN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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