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是拎走别人的电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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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在菜园坝快餐店丢失的电脑包终于被还回来了本报记者 莫凡摄
22号,我们报道:16号下午,李先生在菜园坝一家快餐店就餐时丢了一个电脑包。
24号,这个电脑包又被还回来了。
摄像头拍下了整个拎包的过程
李先生是一个从业十多年的心理咨询师。
16号那天,他在菜园坝一家快餐店把电脑包弄丢了,包里有他从业10多年的资料。(李先生想特别交代:这些资料包括讲义视频、讲义录音、书稿、学术研究材料等,绝不包含客户资料,客户资料是不允许带出办公室的。)从监控录像上来看,丢包的过程是这样的:
6点20分,李先生离开餐桌去洗手间,他的双肩背包依然放在椅子上,餐桌上放着他还没有吃完的食物。
6点23分,“眼镜男”走进快餐店,在李先生坐过的位置坐下。
6点28分32秒,服务员将李先生的餐盘收拾走。
接下来,“眼镜男”开始了4次挣扎:
6点28分56秒,“眼镜男”将李先生的双肩包从椅子上拎起来,又放回去。
6点29分,“眼镜男”二次拎起李先生的双肩包,从椅子上拎到桌子上。
6点30分,“眼镜男”三次拎起李先生的双肩包。
6点31分,“眼镜男”四次拎起李先生的双肩包,把拉链拉开一半,随即拉回去。
第5次,他行动了:
6点32分,“眼镜男”拎起李先生的双肩包,快步离开快餐店。
“我捡到了你的包 放在交巡警平台”
22号,时报报道了这件事,并告诉读者,电脑包里,有李先生的名片。
24号上午八九点钟,李先生接到了一个电话,李先生给我们转述,电话那头是这样说的:
我上个星期在菜园坝捡到了你的包,后来我就出差了,昨天才回来,我一看,包里有一张名片,就打给你了,我在沙坪坝三峡广场,你过来拿一下。
几分钟之后,
李先生再次接到了那个电话:
我还有事,我把包给你放到三峡广场的那个交巡警平台,你各人去取吧。
根据当时的交巡警回忆,“一个男的把包拿到交巡警平台,说是捡到的,包里头有名片,他已经联系过失主了,失主一会儿就来取。我还跟他说,你等会儿,等失主来了当面感谢你,他说,有事要忙,就走了。”
“我分析他的内心经历了纠结、内疚、压力……各种斗争”
现在,李先生已经从交巡警平台取回了电脑包,里头的所有东西都在,一个不少。
但是,李先生没有见到还包的人,他把随身携带的监控拷贝给交巡警看,交巡警从多个角度看过之后,判断还包的人跟拎走包的人,可能不是同一个人。
李先生根据自己的心理分析经验,拎走电脑包的“眼镜男”可能是这么一个情况:
那个拎包的人,他在我坐过的餐桌上就餐的时候,并没有动手,直到服务员收走了我的餐盘,服务员的这个动作让他确定:我不会来了。
接下来,他4次拎起我的包,又放下,特别是第四次,把包拎起来,把拉链拉开一半,想看里面是啥东西,随即又拉回去,因为不是自己的,生怕被发现,这个过程,是很纠结,很挣扎的,可见,他应该是临时见财起意。
一分钟之后,他拎起我的包,离开。这一分钟,在心理学上,是个相对漫长的过程,这个一分钟里,他的内心在做一个价值判断,最终,他判断包里的东西可能有他需要的。
因为并不是有预谋的盗窃,他把包拎回去之后,内心也很挣扎,甚至会有内疚的情绪。
特别是22号,你们报道了这件事,他应该是看了报纸,知道包里有我从业十多年的资料,这些资料,对我很重要,这样,他的内疚情绪就会更严重。
加上报纸上告诉他,监控录像已经把他拍下来了,并且很清晰。其实,监控探头就安装在他的头部上方,他当时是不知道的,一旦知道之后,他精神上会很有压力,出现害怕情绪,这时,他内心再次做了一个价值判断,他承受的压力,与他得到的,不成正比,包里的东西,对他几乎没有用,除了那部笔记本电脑。
最后,报纸给他指出了一条路,告诉他包里有我的名片,可以联系我。
有可能,他是想把包还给我,又想保全自己,就另外找了一个人,说那包是他捡的,并且,他选择不跟我正面接触,而是让另外的人交给交巡警平台,交巡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为他是拾金不昧。这样,他既把包还给了我,也保全了自己。
以上仅是丢包的心理分析师的个人判断,不论怎么样,心理分析师这个“很重要”的电脑完整归还了。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这个把包交到交巡警平台的人,并不是拎包人指派的,而是的确捡到这个包,然后做好事还给失主,如果是这样的话,真要谢谢人家了。本报记者 聂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