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办证难”项目可办证
广州日报
市办证办提醒: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申请房屋产权登记
本报讯 (记者赖伟行 通讯员穗房宣)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宣布,近期,12个历史遗留办证难商品房建设项目的办证前期手续已完善。
市办证办表示,在本批公告的项目中,部分单元由于涉及违法建设暂不能办证。根据《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办理房地产证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简称《若干意见》)规定,申请登记的房地产涉及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的,违法建设当事人应当先到土地监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接受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处理,否则不予登记。因此,对于历史上不按规划要求实施建设造成的违章建筑必须按规划要求进行整改,请涉及违法建设的业主或建设单位自觉整改。
据悉,目前,解决国有土地“办证难”工作已接近尾声。市办证办提醒相关项目的小业主,如果符合《若干意见》解决范围,请尽快明晰权责,提供身份证、经备案的购房合同、拆迁补偿协议、缴清房款证明等办证资料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房屋产权登记,以便早日拿到房地产证。
同时,市办证办再次促请相关开发建设单位,尽快制定解决小业主“办证难”的工作方案,前往国土、规划、公安、财政、税务等部门完善其开发建设项目的相关手续,并备齐有关资料到市办证办,协助为购房人、被拆迁户等办理房地产权证。市办证办也希望广大业主能理解、支持、配合这一举措。同时,继续多部门联动,依法严肃追究造成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的开发建设单位责任。
申请办证地址: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12~16号窗
电话咨询:83334718转“1”房地产交易登记业务
网络咨询:http://www.laho.gov.cn
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对外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周一至周六);下午1:00~4:30(周一至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