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嘉余 激动呼吁助推醉驾入刑
长安街知事
2008年和2009年,杭州胡斌、成都孙伟铭、南京张明宝们用一个个血淋淋的案例将醉酒驾车推向了全国舆论的风口浪尖。
2010年两会,多位代表委员都将加大对酒驾处罚力度写入自己的议案或提案,多个提案不约而同地提出,国家应增设“醉酒驾车肇事罪”,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戎嘉余更是提出:像张明宝这样醉酒驾车肇事的,就应该终身禁驾。
在政协小组讨论期间,戎嘉余激动地说道:“关上几天就够吗?这只能让个别无视别人生命的人更加无所顾忌。如果醉酒驾车肇事了,还让他开,那就没有社会公平公正与正义了。”
戎嘉余建议,国家应该立法,增设一个醉酒驾车肇事罪,而且对于那些自己承认肇事的与肇事逃逸的要严格区别开来。
2011年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飙车、醉驾列入犯罪行为,并规定了量刑标准。
2011年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2011年5月1日零时起,将醉酒驾车、飙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行为定为犯罪。
其中,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