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七宗“罪”司机最高遭罚14900元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违法之痛
例行检查
发现货车“猫腻”多
细细一算
这笔罚单不简单
伪造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证、改变车辆外形……27日,遂宁交警直属一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挡获一辆违法货车,给该车驾驶员黎某一次性开出了7张“罚单”。
12分被扣完,交警给黎某算了一下,7张罚单,按最高额算,罚款为14900元。
证件是假的 车还整过“容”
25日上午9时许,黎某驾驶川J050××重型货车从明月桥往城北行驶,行驶至明月路Y字路口时,被交警拦下接受检查。交警发现,黎某的驾驶证、行驶证上的照片与证件不符,而且证件色泽也有点偏色,立即作出进一步调查。随后,交警将黎某的证件姓名和号码输入电脑查询,结果发现该证件不存在,是假证件。原来,黎某原来的驾驶证因多次交通违法,被注销了。交警当场对黎某的货车进行了暂扣。
办案交警告诉记者,查处黎某的证件系伪造后,又对该车进行全面调查,发现该车的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也是假的。同时,该车车身多处出现红色和紫色重叠,明显是涂改过颜色,车身被改装过,发动机型号也被涂改过,并且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总共涉及7项交通违法。
7项违法 最高可罚14900元
27日,交警部门正式给黎某开出了7张“罚单”,并由黎某签字确认。办案民警介绍说,当时,黎某问要扣几分,罚多少款,给他仔细核算过后,总共要扣15分,罚款总计最高可罚14900元。黎某当时就懵了。“交警同志,我错了,一时糊涂才伪造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我很后悔。”黎某不断求情,说了10多分钟后才沮丧地离开办公室。
昨日上午,遂宁市交警直属一大队二中队办公室,记者看见了黎某的7张“罚单”。分别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因其伪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准,被暂扣了该货车;《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因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变更登记,被罚款200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扣留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伪造机动车行驶证,扣留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数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罚款200元。
15日内不交罚款 不能再考取驾照
办案交警说,7张罚单中,只有两张明确了罚款具体金额,其他5张罚款金额则由交警直属一大队来定,由于黎某在罚单开出后,还未前去办理,“黎某违法行为严重,估计会从重处理,7张罚单加起来,总罚款将为14900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黎某在接到罚单日起,需在15日之内到交警一大队办理交款。由于目前,黎某还未前往办理,所以具体罚款数额还未确定。“虽然黎某交通违法行为较为严重,但14900元罚款,只是按最高罚款计算,实际罚款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裁量减少,但是不会太多。扣15分是理论上的数据,实际上只有12分可扣。”
如果黎某超过15日未到交警部门交清罚款,交警部门将根据其身份信息,注销其驾照,以后都不能再次考取驾照,也无法办理汽车上户、汽车驾驶等相关手续。
成都商报记者 刘奇 摄影报道
遂宁新闻热线:13778723301
七项违法处罚依据
一,驾驶证被吊销期间,违法(驾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简称《道法》)第19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45条第一项,处相关责任人员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根据《道法》第13条、《四川省〈道法〉实施办法》第36条第7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第47条第4项,可以处罚款150~200元。
三、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数据。根据《道法》第1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第48条,处警告,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四、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变更登记。根据《道法》第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第47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根据《道法》第16条及96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六、伪造、改造机动车行驶证。根据《道法》第16条及96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七、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道法》第16条及96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