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这么苦,我就不搞上市了”
新闻晨报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
从活熊身上提取胆汁制成药品,这是福建归真堂药业近二十年来的主要业务。近来,归真堂寻求上市遭遇强烈反对,多家动物保护组织和数十名社会各界人士写信给证监会,反对其上市融资。归真堂对外宣称其从未虐待过黑熊,并且欢迎各界到其养熊基地参观。然而,“活熊取胆”事件并未就此迎来转折,各方关注也并未结束。日前,归真堂创始人邱淑花在福建惠安接受央视《看见》节目主持人柴静采访,谈起此事件,她哭着说:“早知这么苦,我就绝对不上市了。”
■谈反对上市
哭着说“这是陷害”
在“活熊取胆”事件中,邱淑花的一句“反对我就是反对国家”曾受到广泛批评,之后她很少再露面,这次接受访问时,她表示当初媒体是断章取义,归真堂养熊经过了当地林业部门同意,制药经过药监部门同意,上市符合程序,完全合乎国家政策。
柴静:为什么有人反对上市?
邱淑花(哭):这是陷害。归真堂是我一手创办的。如果早知道要上市这么苦,我就不搞上市。
柴静:是针对什么来的?
邱淑花:这是针对我们中国的中医药行业来的。为什么在我们三十多年前不说?到现在才说。
柴静:有没有一种可能是现在的社会发展了,三十年之后对于动物的保护意识要比以前强了很多,声音也大了很多?
邱淑花:这个我没办法说了。
■谈熊是否会痛
熊生活的环境就像幼儿园
归真堂之前从未对外开放,所以养殖黑熊的情况引发很多猜测,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归真堂决定在22日开放养殖场供媒体和专家参观,这可以说是让公众认识真相的最好机会。但两百多位记者在现场被分成五人一组,参观引流过程,不过过程却受到了一定限制。
柴静:归真堂董事张志軻当时在会上说,“无管引流”熊没有被麻醉,也不会痛。那么,你怎么看这个观点?
邱淑花:熊在这个环境里,就像我们小孩在读书的幼儿园一样。
柴静:为什么像幼儿园一样?
邱淑花:养熊场有玩的,有吃的,它高兴怎么玩就怎么玩,我说熊都有保护,我都没人保护。
■谈熊胆粉产品
能护肝,至少卖了15年
此次事件中,亚洲动物保护基金会外事部总监张晓海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合作多年,解救违规饲养或者受虐的黑熊。张晓海和邱淑花素不相识,但因为他的机构在去年2月曾经致函福建证监会,阻止过一次归真堂上市的意向,这次媒体上很多救助黑熊的照片和视频也来源于他们,所以邱淑花认为这些照片里没有一张是来自归真堂的熊,这次舆论风波的主要责任是张晓海。
柴静:那么归真堂可能会问你,你们救助的黑熊当中有归真堂的熊吗?
张晓海:没有,但是它的病因,它伤的原因是一模一样的。
柴静:邱淑花会想,为什么反对的矛头要指向她们?
张晓海:首先我不针对她,我针对整个产业。
柴静:那她可能会说,你如果在任何一个行业当中拿出极端事例想要推翻这个行业的话都可以做到。
张晓海:它不极端。每一头熊都是病熊,我反复这么讲,每一个熊都是病熊。
柴静:他们会认为,你们这样的基金会是生活很优越的人,跟中国目前的国情不是完全契合。
张晓海:所以说,首先,我想讲的是,我们并不是吃饱了撑得没事儿干,并不是爱心泛滥才搞这个事情,实际上这个工作是在约束人的内心,它是在约束人的行为,人不能什么事儿都做。为了点几滴熊胆眼药水,甚至为了解酒,甚至为了送礼,我们就让动物痛苦。
柴静:我也看到你们店里挂的宣传语提到了商界、政界,说熊产品都是馈赠的珍品,作为熊胆粉来说,你们比较注重这部分市场。
邱淑花:现在喝酒要五十多度酒才高兴,熊胆是护肝的,它有解酒的功能,熊胆卖到现在起码十五年了,现在多少人皮包里能离开熊胆?到哪里要跟人家喝酒,他就搞一瓶来喝了,先护肝。有钱的人,他经济可以,他就要去保健。
■谈现状
“活熊取胆”没有停止
2004年国家林业局、药监局等五部委曾经联合发文,限定熊胆粉的使用范围,只能用于特效药和关键药,但归真堂却研发了熊胆酒和熊胆茶,并非药品,也未获审批,一直到去年熊胆茶才在上市的压力之下停止销售,这距离五部委的禁令已经过去七年。
柴静:你用了七年之后在舆论压力下才停。
邱淑花:因为市、县、卫生局允许我们生产。
柴静:那您理解政府为什么要规定不能做吗?
邱淑花:我对政府的理解是,能让我们的熊胆更珍贵,大家如果把熊胆去做食品、保健品,那就浪费了熊胆资源。
现在下面要怎么做,我们一切都听国家的话,中国的熊胆有一百五十多种的中药西药要用它,我们的“活熊取胆”没有停止。
[“少女拒求爱遭烧伤”追踪]
合肥警方公布最新案情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颈部伤情或需再手术
据新安晚报报道 24日以来,合肥女中学生周某因拒绝求爱遭毁容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昨天,合肥市公安局针对该案发布通报称,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犯罪嫌疑人一直羁押在合肥市第一看守所。
2011年9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陶某某 (男,1995年4月1日生)因追求被害人周某(女,1995年8月15日出生,系陶某某初中同学)不成,产生报复心理,来到被害人周某家中,将事先准备的灌在雪碧瓶中的打火机燃油泼在周某身上并点燃,致使周某面部、颈部等多处烧伤。周某家人闻讯赶来后将火扑灭,随即,周某被送至医院救治。
警方称,被害人伤情鉴定系此案重要证据,也是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和民事赔偿的重要依据。对此,公安机关始终高度重视,被害人周某住院期间,因伤重住在重症监护室治疗,难以进入病房开展伤情检验。但公安局法医及办案民警先后8次到医院向主治医生或被害人亲属了解伤情及治疗情况。被害人出院后,其受伤部位缠满绷带,无法进行进一步损伤检查。民警先后3次约谈被害人亲属,了解其伤情恢复情况。
警方透露,根据周某的治疗病历,其颈部伤情可能需做二次手术,依据法医鉴定实践,需在治疗终结后(涉及功能障碍的需三至六个月的康复)才能进行伤情鉴定。因此,暂不宜对伤者颈部损伤程度开展鉴定。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根据被害人周某伤情治疗及恢复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尽快作出全面伤情鉴定。如果其手术后伤情恢复较快,在公安机关羁押期限内符合法医伤情鉴定要求,公安机关将作出全面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