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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车,更换成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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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首例更换“问题汽车”的国内汽车三包第一案在江苏宜兴判决,汽车经销商为消费者更换相近系列新车一辆,这也是目前我国法院在汽车三包问题上判决4S店进行整车更换的首起案例。

尽管车主的权益历经周折终获维护,但事件带来的思考却远未停止:汽车销售“只修不退”,依据何在?

三次返厂维修,为什么车就只能修不能退?

2009年11月16日,宜兴市民任某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花费21万余元购买某品牌汽车一辆。在此后的近两年间,汽车变速箱频发故障,先后三次返厂更换。任某认为自己购买的汽车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向经销商提出更换新车的要求,但遭到拒绝。2011年底,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经销商对问题车辆予以更换。

相对于愤怒的消费者,销售商的态度十分淡定。被告代理人孟元强认为,4S店不是汽车生产厂家,只负责车辆的销售和维修养护,没有更换义务。法律没有汽车三包的明确规定,因此诉请缺乏基本的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虽然本案原被告双方在车辆买卖过程中未对质量及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但原告所购车辆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多次出现变速箱质量问题,已不能达到原告正常行驶、方便生活的购车目的。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法院最终支持任某更换车辆的诉请,判决销售商为其更换该品牌相近系列新车一辆。

车主要证明车辆确存缺陷,简直是“天方夜谭”

苏州某品牌4S店销售总监陈某解释说,由于汽车是特殊商品,一旦售出,就从“新车”变成了“二手车”,价值和性质都发生了根本改变,“只能修不能退”是汽车销售行业“不成文的规定”。

即使有销售商愿意为质量问题承担退换责任,但对广大的普通车主而言,要证明车辆确实存在质量缺陷仍属“天方夜谭”。国家认可的整车汽车质量鉴定检测机构在全国范围内不超过30家,且一辆车的检测费用高达5万元-9万元,一般消费者难以承受。“此外,由于汽车属高科技产品,需要有专业的知识才能了解和辨别发生故障的原因,以及需要更换的具体部件,普通消费者不懂、也不会多在意这些细节,往往忽略了对证据的保留。”宜兴法院合议庭审判长、法官陆长平坦言,消费者在汽车生产商和销售商面前相对处于弱势,一些关键的信息、记录及证言都掌握在强势方手中,想要成功取证谈何容易。

此外,一旦启动退车或换车程序,高额费用也是一大障碍。“一辆10多万元的车,算算检测费、折旧费、缴纳的各种税费,以及反反复复修理的交通费和杂费等,还不如重新买一辆”。无锡市民沈娟说。

美国案例:回收更换,倒逼企业质量升级

中消协专家认为,宜兴消费者胜诉说明汽车三包出台时机日趋成熟,“已经到了该实施的时候”。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副教授邵晓莹认为,以美国为例,上世纪80年代相关法律出台后,同期市场回收更换汽车数量大幅攀升,汽车制造企业蒙受损失,但随后更多企业将重点放到了技术革新、质量管理和品牌塑造上,倒逼美国汽车产业提升发展,铸就了福特、通用等一系列家喻户晓的世界汽车品牌。明确了向消费者靠拢的价值取向,才能从细节处入手加以完善

(据新华社南京2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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