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栋:消防车遭抢行的视频就是处罚依据
东方早报
2月16日晚,北京簋街一家米线店起火,消防车赶赴救火途中,不仅未获社会车辆让行,反遭并线超车。“簋街消防车遭抢行”的视频被传上网,网友将该视频与“德国车辆让行消防车”视频对比后,大呼“震惊”。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消防法》规定,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更是明确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面对正拉着警报赶往火场的消防车,众多社会车辆却拒不让行,甚至还有车趁机抢行。是司机们不怕处罚,还是以往类似事件中无人受罚的结果变相鼓励了违法行为?如果有关部门对阻碍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通行的司机仅止于口头谴责,却少有具体处罚措施,怎能引起广大司机的重视,主动给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让路呢?这次,网友拍下的消防车遭抢行的视频完全可作为处罚依据,对并线抢行的司机应予以重罚。
我国各地消防中队的布点,是按接警后5分钟内可到火场而设计的,但司机“不让路”却让“黄金5分钟”白白消耗在路上,使损失扩大。要避免这类悲剧,除了要加大处罚力度,相关法规宣传也要跟上。所有司机都应明白特种车辆优先通行的法则,以及拒不避让的法律后果。给消防车让路,不仅要列入驾校培训课程,还应作为驾考固定考题出现。
而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也要增加喇叭、摄像头等设备,在社会车辆不让行或并线超车时警告、摄像取证,作为今后处罚依据,避免以往对违法司机无法处罚的尴尬。
江苏苏州 杨国栋(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