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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冲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汉网-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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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的“周二之约”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创建十大品牌”

李冲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本报讯(通讯员 冯明 龚子英 记者 高星)昨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庭长李冲载誉而归——在四年一度的全国模范法官表彰大会上,李冲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光荣称号。

从事执行工作10年来,李冲一直坚守着与当事人的“约定”,以“诚实守信”的做人原则,“一心为民”的高尚品格,“和谐至上”的工作理念,“忠于法律”的职业道德,先后执结案件2000余件,为申请执行人和企业追回执行款项3.2亿余元。由他首创的“周二之约”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创建十大品牌”,他先后被评为武汉市“优秀共产党员”、“公正爱民好法官”、“十佳政法干警”、“全省好法官”,获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被省高院记二等功一次,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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