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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沈崇事件”的可贵尝试

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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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津涛

在新闻联播最后十分钟的国际报道中,时常会有驻外美军强奸少女的相关消息。其实在六十多年前,同样的事也曾发生在中国,那就是有名的“沈崇事件”。郭廷以先生在《近代中国史纲》中有如下记述:1946年12月24日,“北平发生美兵奸污女生案,数千学生罢课示威,部分教授提出抗议,要求美军撤退。上海、天津、南京、杭州、成都、重庆、武汉、昆明、广州学生继起响应,组织‘全国学生抗暴联合会’,由是而有‘为敦促美国政府改变对华政策全国学生签名运动’、‘抵制美货运动’、‘反对美国扶植日本运动’。”作为一个重要历史事件,沈崇案一直以来都众说纷纭。艾群先生的《“沈崇事件”真相》(中共党史出版社)一书,就试图重述事件的前因后果。

对沈崇案向来有三种不同的解读,首先是大陆主流学界所持的“强奸说”:1946年平安夜,19岁的北大女生沈崇在看电影归来的路上,被两名美军士兵强暴。其次是“顺奸说”,美国军方认为沈崇在与士兵发生性关系时未曾反抗以显示其“不自愿”。第三种是被台湾教科书采信、近来在网络上广泛传播的“诱奸说”———沈崇真实身份是中共特工,引诱美军士兵,造成强奸假象,借机鼓动风潮。

作者全书旨在证明沈崇确系被美军士兵强暴,而非所谓的“引诱美军成奸”。艾群先生虽不是学界中人,但在论证观点时却也有意识地大量使用原始史料,包括当年的媒体报道、当事人的回忆录,以及载有法庭记录的《皮尔逊案卷》等。从书中给出的证据看,12月26日首先刊发亚光新闻社“沈崇事件”稿件的五家报纸,在当时都没有中共背景,因此说中共策划了沈崇案,缺少相关佐证。但有一点却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在沈崇案发生后,中共北平地下党随即参与进来,领导了后来意在反美的学生运动。

其实南京政府对沈崇案也是极为重视的,只是出于外交考虑,不希望将这个法律问题政治化。如时任行政院院长的宋子文电令称:“此事为该犯事美兵之私人行为,犯事者自应受法律裁判。至于中美两国间之友谊,自不应因此而受损害,任何人亦不应以此种私人行为为借口,而有损侮我友邦或友邦人民之行动。”然而,在12月30日的北平各校学生联合大游行时,在惩治凶犯之余,还要求中央“立即命令美军自中国撤退”。由此一来,民意与政府的分歧就出现了。

在当时已然爆发的国共内战中,南京政府期望获得美国援助,而中共则意图借反美来拆国民党的台,所以在沈崇案上少不了两党斗法。由于中共的利益诉求与民意暗合,得以从此开启了反对国民党的“第二条战线”。作者在书中就引证了佘涤清等中共地下党的回忆,来回溯这场“北平地下党领导的抗暴运动”。

在围绕沈崇案产生各种纷扰之际,美国军事法庭于1947年1月宣布皮尔逊强奸罪成立,后将其开除军籍,处以15年监禁。极具戏剧性的是,美国海军部长在8月时宣布复核意见,“皮尔逊案证据不足,原判决无效并恢复其职务。”这个结局无疑让美国在当时中国人心中的形象大为下降,亲美的南京政府更是遭了当头棒喝。中共因此成为沈崇案的最大受益者。

至于美国海军部对沈崇案的“复核”是否合理,依照《“沈崇事件”真相》披露的《皮尔逊案卷》来看,确实是违背了事实真相。如复核意见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她哭过或者反抗过”,而作为报案人的孟昭杰的证词恰恰是,“……见两美兵架一女子向南行走,该女子啼哭挣扎……”由于本书作者不仅是一位记者,而且还是一级警监,我相信对此类案件也有其实证经验,有助于对事件做出专业判断。

本书作为首部探讨沈崇案的历史专著,固然意义非凡,但却也存在不少的缺点,如书中将大量篇幅留给了没有必要的背景资料,如王柱宇的从业经历、胡思源的抗战功勋,甚至沈崇祖父沈葆桢的事迹等等,但在行文中却仅仅提及,却没有告诉读者“臧大咬子事件”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同时也没有言明当时美国的对华政策,不能不说是一种本末倒置。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作者没有接受过严格的学术训练,很多问题的论证都不够缜密,难以让读者全然信服。更多真相的揭示,显然还有待其他研究者的继续挖掘。

在沈崇案后几十年,沈崇的归宿也成了一个谜。艾群在书中列举了常见的三种版本,包括被宋美龄收为义女,以及虚无缥缈的“出家说”,但都引自非学术的《民国司法黑幕》、《续民国大案》一类书籍,未免失之草率。作者在写这本书时或许还没有看到,2011年4月《书屋》上有丁磐石的文章,说沈崇后来“改名为沈峻”,“大约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她与著名的漫画家丁聪结婚了”,至今依然在世。对于沈崇案的那些疑点,或许只有当事人的亲自言说,才能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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