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清远大局 坚持公正司法
南方日报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在清远经济社会发展多元化、复杂化的总体情况下,清远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促进清远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实现建设幸福清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1年,清远两级法院在化解矛盾上下大功夫,在保障民生上不遗余力,在司法公开上全力推进,在司法便民上力求最好,在改革创新上永不停步,继续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数说成绩
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578件,结案26038件,同比分别增长17.59%和17.9%,结案率97.97%,调解撤诉率69.57%,审判质量和效率大大提升。
已结案件中,有超过2/3的案件通过调解结案,最大程度地促进服判息诉、案结事了。
全市法院共邀请34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双百活动”38场次,清远中院领导带队走访各级代表、委员59次292人。
清远8个基层法院相继成立诉前联调机构,化解纠纷841件,其中达成调解协议的745件,自动履行694件。
全市法院实施主动执行案件948件,执结854件执结到位率明显增加,执行周期大大缩短。
明年工作部署
2012年,清远法院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清远发展大局,落实清远市委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为全面实施“桥头堡”战略,推进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清远,实现清远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2年,清远两级法院将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依法审理“调结构、促转型”的各类案件;抓好司法为民工作,妥善审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提升全市法院工作水平。
矛盾化解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人民法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清远两级法院主动应对形势发展,在审判中突出矛盾化解,切实为清远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打黑除恶 保一方平安
2011年,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1598件,同比上升3.16%,结案率100%;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及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5人;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惩处了一批黑恶犯罪。2011年12月,清新法院组织在市区召开清城区源潭镇“11·8”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打黑除恶宣判大会,约3000名学生和群众观看宣判全过程。被告人谢卫东在清城区源潭镇纠集同伙形成了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的犯罪组织,并不断实施抢劫、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窝藏等犯罪活动及收取保护费、抢占或强挖他人矿山、放高利贷等违法行为。谢卫东等18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20年到1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1年自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实施后,全市法院认真抓好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已审结醉驾案件7件9人,日前,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因醉驾致两人死亡的刑事案件,以触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肖某煜有期徒刑15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52余万元。对未成年人犯罪,全市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大非监禁刑适用力度,全市法院未成年人罪犯非监禁刑适用率达到58.29%,有效地减少了社会的对抗因素。
强化调解 让社会更和谐
“你是一块铁,我要把你捂热;你是一块冰,我要把你捂化。”过去一年,清远两级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大立案前、审理中、判决后的调解力度,采取集中调解、分工配合、背对背、梯次调解等多元化调解方法,因案制宜,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化解矛盾。2011年,全市法院做好民商事案件调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案件和解工作。其中,调撤一审民商事案件8228件,同比上升20.26%,调解撤诉率为69.57%,行政和解撤诉案件42件,执行和解2008件。
保障民生
经济规模扩大、经济转型加速,关系民生的食品安全、住房消费、劳动争议、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社会保障、环境污染等案件呈较快上升趋势,又好又快地处理好这些案件,是人民法院“为人民司法”主题的最好实践。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依法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385件,同比上升33.18%,其中,中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115件,同比上升18.11%。在接收关系民生的案件中,全市法院依法调处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突出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清远中院2011年审结此类案件102件,在一宗二审离婚案中,中院依法支持了女方的子女探视权,并判处男方给予女方经济帮助3万元。
此外,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清远中院2011年审结此类案件404件,两级法院积极审理与转型升级相适应的经济案件,随着市区假冒品牌商品、侵犯影视著作权的现象越来越严重,2011年,清远中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7件,同比增长171%,其中,中院成功调解了OPPO手机商标侵权案、KVT播放歌曲侵权案和网吧播放电视电影侵权案等,有效保护了相关品牌及影视著作的知识产权,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
司法公开
推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加强监督制约,始终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所在。清远两级法院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以及省高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公开的若干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公开审判制度,不断扩大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取证、庭审、听证、裁判文书、审务信息等环节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按照“全方位、全覆盖、经常化”的大联络指导思想,全市法院积极开展“百案释法答疑”、“百场征求意见”活动,及时向社会释法解疑,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司法便民
人民满意不满意,是检验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清远法院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立案、审判、判后答疑等审判工作的各个阶段,创造条件拿出司法为民实实在在的举措。
方便群众擦亮司法为民窗口
去年,全市法院继续贯彻“便民、利民、为民”宗旨,强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首先,法院强化立案工作,建立“一站式”立案窗口服务,为当事人提供详细的诉讼指引、风险告知,并根据实际为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把好诉讼第一关。全年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金额61.67万元。
其次,全市法院继续强化涉诉信访工作,全市法院共处理来信386件,接待群众来访519人。其中,中院处理来信275件,接待群众来访237人。由省政法委牵头开展的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自查涉诉涉法积案65件,已化解63件。其中,佛冈法院两个月内成功化解了8件,英德法院半年共化解了15件。
走进基层 服务群众
京港澳高速清远佛冈段交通事故较多,每年进入佛冈法院诉讼处理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数量非常大,据统计,2010年,佛冈县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92件,2011年1-11月已达301件,同比增长56.8%。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去年11月3日,佛冈县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清远市高速公路一大队挂牌成立,对高速公路佛冈路段因交通道路事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纠纷等案件,就地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司法确认申请或诉讼,并调处损害赔偿纠纷。去年11月9日上午一起交通事故中,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使受害者当天便拿到了3万多元的赔偿金,凸显了巡回法庭的高效。
释法答疑让当事人胜败皆明
面对群众对判案的疑问,清远法院以判后答疑来消除群众的不理解。对部分符合判后答疑条件的来信,法官首先会电话告知其有申请判后答疑的权利,可当场登记并出具判后答疑接访表;信访部门当日将答疑申请转交原审判庭答疑;再次,答疑法官答疑完毕后,法院会及时联系当事人,询问其对答疑结果是否满意。如果当事人答疑后还坚持申请再审,法院会再告知其需提交的材料,并统一寄至省院,由省院指导处理。
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始终是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清远两级法院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法院各项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创新理念 科学指导法院工作
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全市法院实际,中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提出“三个坚持”和增强“六种意识”。
“三个坚持”即,坚持“当事人举证与法官依职权取证相结合、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同等重要、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理念,增强“六种意识”即,增强“程序、公开、公平、审限、文明执行和管理有序”六种意识。“三个坚持”和“六种意识”对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化起到引领作用。
诉前联调 凝聚社会力量解纠纷
诉前联调,聚合了社会力量化解纠纷,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综治办协调、法院为主,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对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不成、起诉至法院的民商事、行政案件,在立案前组织协调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进行联合调解,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
2011年初,清远8个基层法院相继成立了诉前联调机构,建立了诉前联调工作室,配备专职人员。如阳山法院受理的312名工人诉阳山县某鞋业公司拖欠工资一案,承办法官在征得工人们同意后,迅速启动诉前联调程序,并邀请县府办、县仲裁委、县招商局、县总工会等单位参加联调会,多方面、多角度做调解工作,在短时间内为312名工人追回被拖欠的工资41万元,使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清新法院作为全省联调试点,得到了省政法委督查组的高度评价。
主动执行 让胜诉人更快实现权益
没有执行的判决是“纸上正义”,迟到的执行也是“迟来的正义”。为解决执行难问题,从2011年开始,清远法院把握上级法院部署,采取主动执行的措施,通过“主动调查和核实被执行人财产,主动寻找最合适于该案的执行方式,主动对有和解可能的案件进行调解,主动对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适用限制出境、公开曝光、在诚信系统中记录”等措施,破解执行难题。
开展反规避执行,让“老赖”逃无可逃。去年,清城区法院对一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蒋某某采取限制出境,通过边防部门限制其出境,最终被执行人蒋某某主动联系法院,并与执行申请人何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去年,清远法院主动对恶意逃债的老赖采取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力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司法建议 延伸审判管理
过去法院强调“坐堂办案”,现在社会需要法院“建言献计”。法院结合办案,就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和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称之为司法建议。去年,清远全市法院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结合办案发现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04份。
队伍建设 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泉”。清远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创建“学习型法院”。两级法院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建有图书室、文化廊、院史馆、电子阅览室,举办了民商事审判培训班、行政审判培训班和全市人民陪审员培训班,邀请人民大学、华南师大著名教授为全市法官授课,鼓励干警进修并选送法官到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等高等学府进修。去年,清远法院已选送干警参加各种培训200多人次。目前,中院已有研究生12名,占干警总数的10.3%。
在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上,连南法院也闯出了新路子。该院实行“大审判”制度,将审理民事案件的民一庭与审理商事案件的民二庭合署办案,专门审理民商事案件,再将刑庭与行政庭、立案庭组成合议庭,其他庭室法官灵活加入。对审判资源进行整合及灵活组合后,法院最大限度地挖掘了现有审判人员潜力,提高了审判效率。去年11月,连南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综合审判机制”改革试点。
文/图 张俊 清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