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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首日 昆明交警启动专项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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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载物

违规超载

新旧电动车牌对比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今日起正式实施。1月1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动大批警力,在得胜桥、广福路等30个重点区域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新规落实到位。

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

为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解决当前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极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被偷盗现象严重影响广大市民正常生活等突出问题,充分保障城市道路安全有序。自2010年9月7日起,昆明交警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正常登记上牌。截止2011年12月31日,昆明已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98万余辆,有效提高了打击防范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水平。

今日上午9时30分,记者在得胜桥交警执勤点看到,近10名民警对过往摩托车、电动车、货车进行督察。在半小时内,有10余辆电动车因机动车道行驶、违规载成人、超限载货各类违法行为被罚款。

记者在现场看到,部分载人电动车主为躲避交警处罚,老远就让乘客下车。采访中记者也发现,部分违章电动车主还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认为交警不会查到自己头上。

据介绍,从今日起,交警部门将根据“新规”,在昆明市范围展开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电单车盗抢、无号牌、闯红灯(违反交通信号)、逆行、违法载人、驶入机动车道、非法营运、非法改拼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对经常发生电单车被盗抢的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密集监控,定期清理二手电单车市场、电单车维修站(点)、废旧电单车收购点。

落户时间延长至1月31日

据执勤民警介绍,今日严查电动车还是以批评教育为主,在对违规电动车主批评教育的同时,责成尽快办理落户手续。只要是12月31日前买的电单车,凭发票上的日期,办理落户的时间可延长到2012年1月31日。

根据“新规”,1月1日起,只有进入了“昆明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单车,才能办理落户登记。同时,进入了“昆明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单车将不受“5年强制报废期”的限制,可一直使用到车子不能再用为止。 <

新版电动自行车车牌、行驶证抢先看

记者从昆明交警了解到,2012年1月1日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将发放新版车牌。

今日,记者在昆明交警三大队电动自行车上牌点见到了新版的电动自行车号牌。与旧版号牌相比,新版号牌有3大变化。

一是新版车牌比旧版号牌大,与摩托车牌差不多大小,材质为铝合金;二是从颜色蓝底白字变为绿色的底色,白色的字体。三是在新的电动自行车的号牌上已经没有了“昆明”两个字,变成车辆所属区域。如:云·A等区域信息。

除此之外,还有与之配套的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证,行驶证上面有加盖“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字样的印章。据介绍,该印章是行驶证防伪标识之一。

此外,行驶证上还详细记录着车牌号码、行政区域、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还有车辆的品牌型号、颜色、车架号码等车辆信息。

警方介绍,这是按照管理机动车那样正规、系统的管理。“警方找到被盗车辆,还可以根据车辆信息找到失主。”警方介绍说。

网友热议电动车新规

@枯藤老鼠:电动车超载、占道行驶、载客运输等等情况在昆明太多太普遍了。希望加大监管力度啊,还昆明一个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吧。

@边际地理:警官们辛苦了!希望借此机会让电动车敢死队树立正确的交通参与意识,安全行车。

@别非特:出台电动车管理专门法规,严加管理电动自行车,合乎昆明交通发展的需要。还有政府公交投入这块要到位,否则市民出行不方便。

网友木木表示,从办法出台到执行,办证时间太短,时间应该稍微宽松一点。市民调整出行工具以及处理手头的电动车感觉太仓促。

温馨提醒:各交警大队办证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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