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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城市形象标识揭晓 太阳神鸟“代言”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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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成都12月30日消息(记者王斌 代将猛)出自三千年前古蜀的“太阳神鸟”金饰今天开始成为成都市的城市形象标识,将被广泛用于各种活动。30日上午,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揭晓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并对外公布了其使用管理办法。

从2010年6月1日到7月30日,历时两个月的“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共征集到8365件作品。经市区推荐、专家学者推选,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最终确定,“太阳神鸟”金饰图案成为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核心图案。标识由核心图案金沙“太阳神鸟”金饰图案,与“成都”中英文标准字组合而成。

据介绍,“太阳神鸟”金饰团成为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核心图案具有三大特点。首先,“太阳神鸟”金饰,出自三千年前的古蜀先民之手,历史文化感强,具有唯一性,是代表成都灿烂文明的瑰宝;其次,经过多年的自发使用,“太阳神鸟”金饰图案已有较高知名度,传播价值高;第三,图案中独具包容性的环形与不断围绕圆心旋转的太阳,符合成都作为中国西部特大中心城市、西部大开发引擎城市开放包容、活力无限的城市特质。

为使标识的展示更为突出,还设计了辅助图形,为一个两端向上、富有动感的凹形图,其主色分为赭红色、绿色、蓝色、橙色四种,每种颜色辅以“太阳神鸟”的金色搭配,分别适用于宣传城市整体形象、宜居形象、投资形象和旅游形象,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具体诉求和目标受众,在四种主色的辅助图形中选择。

为规范城市形象标识的管理使用,《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规范手册》在新闻发布会上一并公布实施。今后,成都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区(市)县在重大活动、城市宣传、城市窗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荣誉信用、公务系统、对外交往等领域,将按照《成都市城市形象视觉识别系统规范手册》统一规范使用城市形象标识。

此外,《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还对城市形象标识的商业目的使用和非商业目的使用作出了界定。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对城市形象标识的商业目的使用进行统一授权。以商业目的使用城市形象标识,使用者应向成都市政府新闻办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市城市形象标识商业目的使用申请表》,经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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