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到底该不该留钥匙 ?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龙瀚)在上周末,小王夫妇在家看影片时,忽然听见门口有响声,两人还没来得及反应,就看见房东拎着一个工具箱进来了。事后房东表示了歉意,并称自己只是来修理热水器。
有不少租客向记者反映,他们的房东留有房间的备用钥匙,有时还用备用钥匙进入他们的房间。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保护自己的隐私,他们曾和房东商量更换锁,但大多遭到了拒绝。而律师则对此建议,租赁双方应事先达成协议避免纠纷。
房客??隐私遭侵犯 财产无保障
小王是湖南人,在天河区某地产公司担任销售经理,他和妻子在东圃整租下来一套小房子,虽然比较远,但住得还算舒心。不过最近发生的一件事却让小王心里很郁闷。
在上周末,小王夫妇都休息,俩人下午在家看电影时,忽然听见门口有响声,两人还没来得及反应,就看见房东拎着一个工具箱进来了。小王说,当时太尴尬了,虽然事后房东也表示了歉意,并称自己只是来修理热水器,但是小王依然觉得很别扭。
小王说:“之前知道房东留有一把钥匙,我们也租过其它房子,房东都会留钥匙,但是,这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擅入我们的房间,这不是侵犯我们的隐私权么?”
事情发生后,小王提出更换门锁,不过遭到了房东的拒绝。小王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找个合适的房子住也不容易,没办法,我们以后尽量将门反锁,避免这种事情再发生”。
但是小王也有疑问:“假如某天我们不在家,房东又来我们房间怎么办,丢了东西谁负责?”
无独有偶,租住在杨箕村的张先生说,有一次他生病没有去上班,在自己的房间里睡觉,房东突然敲门。“因为感冒很难受,觉得房东也应该没什么重要的事情,所以我就没说话。”但是令张先生惊讶的是,房东竟然直接开门入屋,“他看到我躺在床上,很尴尬地对我连声道歉,然后就退出去了。”
张先生说,事后该房东也没有向他解释为何进入他的房间。
“我以为房东留钥匙是应急用的。”张先生表示,“自从发生那件事之后,感觉自己总是被人偷窥。”
此外,一些房客称在租住的房子里,他们还曾莫名其妙地丢失一些东西。“房子没有任何强行进入的痕迹,但是相机就是丢了,应该是用钥匙打开的,不过没有确凿的证据。”租客小刘说,相机丢过之后自己便将锁换掉了,到现在未出现任何状况。
房东??防范应急 便于监管
天河区石牌村是广州市较大的几个城中村之一,因为毗邻天河CBD商圈,该村相对低廉的租金吸引了大批外来务工人员。
王大福(化名)是石牌村的村民,和其他村民一样,他盖了几层小楼用来出租,房客络绎不绝,全年基本没有空房。
“即便房子出租出去,我也会留备用钥匙,且不止一把。”王先生说这是“业内规矩”,“你去打听打听,哪家房东不留钥匙?”
至于留钥匙的目的,王先生称,房客平时都不在,“有任何突发状况,可以应急”。
据了解,大部分房东跟王先生的想法一致,都认为留钥匙能应急。
但是房东们也表示,一般情况下不会私自进入租客的房间。
“除非是真有问题、有急事,我才会进去,上次有家房客忘记关水龙头了,一上午哗哗地流,你说我该不该进去给关了?”一名房东林先生对记者说道,“现在都讲隐私权了,我们也晓得一点,但是我们进去只是为我们自己的房子着想,没别的意思。”
而在天河某小区出租房屋的李女士则告诉记者,她不但留有出租房的钥匙而且还会时不时地去房子检查,“现在流动人口又多又杂,我也不知道我的租客到底是干什么的,我那套房是精装的,家电俱全,万一租客卷走我的东西怎么办?”
据李女士说她每个月都要去一两次,“有时房客在家,有时不在”。
律师??是否留备用钥匙 租赁合同需注明
记者在一家房产中介了解到,在租赁房屋时,大部分的房客都不希望房东留有钥匙,但是房东一般都会有一把备用钥匙,这种现象比较普遍。
据了解,现在租赁房屋时,中介公司都会提醒房东与房客,在是否留有钥匙的问题上,最好能够事先达成共识,并互相知晓,避免今后产生矛盾与麻烦。
广州同益律师所的陈平律师认为,房东是否可以留有出租房的钥匙要以双方事先的约定为准,在双方无约定而房东又持有钥匙的情况下,在无证据证明有第三人进入而房屋有东西丢失时,持有钥匙的出租人就有可能要承担承租人财物丢失的风险。
陈律师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人已获得该物业的占有和使用权,如果未经许可或没有证据就擅自进入承租户的房间,这实际上已经侵犯了租房人的隐私权,“所以,出租人如要进入房间,事先需与承租人联系沟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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