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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窑老蒋”等3人昨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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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蒋家田等41名被告接受宣判

这是死刑犯杨菊芬人生的最后一顿早餐。昨天凌晨6时30分,杨菊芬把嘴角上沾着的一点饼干轻轻拿下送到了嘴里,她说这是上天赐给她的最后一顿食物,她绝对不能浪费。两个半小时之后,杨菊芬和她昔日的情人蒋家田等41名被告人坐到了昆明中院的审判席上,这是他们人生最后一次相见,等待他们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宣判。这次重逢不到一个小时,杨菊芬、蒋家田、谢明祥三名被告被执法队长带出会场,执行死刑。

昨日上午9时,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等41名被告在法警的押解下走上了审判法庭。和其他的被告人不一样,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三名被告没有穿“黄马褂”,而是身穿便装出庭接受宣判。

昆明中院副院长马豫昆宣布,昆明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2009年12月昆明中院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出售假币罪、持有假币罪、诈骗罪,一审判处蒋家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杨菊芬、谢明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杨国应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被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同时判决涉案缴获的毒品海洛因、毒资予以没收;缴获的全部假币予以没收;对蒋家田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聚敛的全部财产及其收益予以追缴;供其犯罪使用的工具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蒋家田等3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经云南省高院审理,改判杨国应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改判王风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维持一审法院对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等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经云南省高院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认为:第一、二审判决认定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核准云南省高院维持第一审对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判处死刑的刑事判决。

随着“蒋家田案”的宣判,杨菊芬所有直系亲属除女儿外无一幸免。9时50分,宣判结束后,执法队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将罪犯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押出会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老蒋”的罪恶

1990年,30多岁的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县农民蒋家田(上图)来到昆明,靠在昆明南窑火车站倒卖火车票度日,之后便开始零星贩毒。2001年冬天,蒋家田在购买30克海洛因后准备卖给一个四川女人时被抓获,被判处11个月的有期徒刑。从监狱出来后,蒋家田重操旧业,并且贩毒生意越做越大,雇有保镖10多人。他有专门的毒品来源渠道,由他雇佣的马仔分别负责购毒、运毒、分销、观望等。从1990年到2004年,蒋家田依靠零星贩毒初步形成了以毒养恶、以恶护毒的黑恶势力。

毒品罪名的量刑,是老蒋所有被指控的罪名中量刑最重的一个。老蒋的贩毒事实是从1998年7月16日开始的,到2007年时,他的贩毒生意、涉毒数量逐渐增多。随后,蒋家田伙同他人通过长期贩卖、运输毒品聚敛非法资金,并纠集“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以蒋家田为首要分子,以杨菊芬、谢明祥、邓建华等为骨干成员的黑势力团伙。团伙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时分工明确,并有组织地进行贩卖、运输毒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盗窃,出售假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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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脚妹”与“黑老大”的一生

出生在保山市龙陵县的杨菊芬(上图)读完小学后辍学在家,终日奔忙于田间地头。杨菊芬颇有几分姿色,这一点她很自信。16岁那年,不满足于现状的杨菊芬离家前往瑞丽打工,在那里,她结识了一位张姓友人。2002年6月,经这位友人介绍,21岁的杨菊芬来到昆明,在同乡开的洗脚店里打工。

一天,蒋家田来店里洗脚,杨菊芬博得了他的好感。一星期后,蒋家田给生活贫困的杨菊芬租了一套房子,还给了她一张存有1万元的银行卡,杨菊芬就这样与大她28岁的蒋家田同居了。每月从蒋家田处领取充足的生活费后,杨菊芬都会抽出大部分寄回农村老家。3个月后,杨菊芬怀孕了,之后生下了她和蒋家田的女儿。

2007年,在筹资购买大客车投入长途客运时,杨菊芬嫌每月3万余元的利润太低,建议蒋家田利用客车运毒。蒋家田对此予以采纳,并将此事交托杨菊芬全权负责。

长途车投入运营头一个月,杨菊芬跟车前往南伞,在缅甸赌场一试身手的她一举输掉了30多万元,蒋家田不仅毫无苛责,反而将经济大权交由杨菊芬掌控。她经过精心策划,让自己的父亲杨国应担起了联系境外货源的重任,让大哥杨枝能参与运输,运到昆明的毒品藏匿在母亲蒋满英的住处,再由杨菊芬指使手下寻找买家。

蒋家田与杨菊芬的相遇,让蒋家田的贩毒生意从零星贩毒转为小宗又转为大宗贩毒,而杨菊芬也由一个农家女孩变为大宗贩毒的主犯。

客车司机的“不归路”

1966年6月10日出生的谢明祥(上图),系湖南蓝山县人,原本是个客车司机,跟着老蒋时间的长了,也被发展成了毒贩。

谢长期开的客车往返于昆明和南伞,每个月他能拿3000元工资。2007年11月,杨菊芬建议蒋家田买一辆客车,一来可以赚钱,二来更方便他们运输毒品。

随后,由蒋、杨二人出资,经谢明祥介绍买了一辆客车,由谢明祥驾驶该车往返于昆明到镇康县南伞镇之间运输毒品。

两年间,谢明祥运输毒品多次。

另外,自从杨菊芬跟了蒋家田后,杨菊芬的父亲杨国应成为蒋家田的“岳父”,尽管“女婿”蒋家田比他这个“岳父”还年长3岁。随后,杨家人在蒋家田的牵线搭桥下,干起了家族贩毒的勾当。2008年9月12日,杨国应再次来到了南伞口岸“背”毒品。在杨国应偷渡到缅甸后,背着毒品刚走进国门10多米时,被边防武警抓了个正着,警方从他携带的旅行包里搜出近7公斤海洛因……同年9月16日,蒋家田、杨菊芬涉嫌贩卖毒品被抓。

特写

死刑犯最后的离别

“得知终审判决后,我才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罪孽深重。直到那时,此前隐隐萌发的捐献遗体的念头,逐渐变得清晰而坚定。”趁一次所领导探视的机会,杨菊芬尝试着表达了这个意愿,并获得了对方的尊重,希望她以书面形式进一步具体阐述。杨菊芬还特意请同一监室一朋友代笔,草拟了一份遗体捐献申请书,几经修改后,这份申请节由五华区看守所呈交给了上级监管部门。

杨菊芬相信报应。就在递交遗体捐献申请数日后,她意外收到了一封来自蒋家田的信。蒋在信中嘱托她要照顾好自己、调整好心态,可在她看来,这封信最大的价值在于蒋家田向她透露了女儿的行踪。“孩子现在被蒋家田的大女儿带回四川抚养。”杨菊芬似乎对这个结果倍感欣慰。尽管与蒋家田的大女儿并无交情,但她相信,对方会好好对待这个同父异母的小妹妹。

在给蒋家田的回信中,杨菊芬语气平淡地写道:“不要担心,我会过好每一天……”杨菊芬还希望女儿将来不要太有钱,不要重复她的路,做一个健康快乐的普通人就好。

自从终审判决后,在看守所里的杨菊芬早有了思想准备,她为自己准备了上路的行装,这身行装是杨菊芬平常穿过的旧衣服,离世的最后一程,虽没有新衣,但杨觉得没有亏欠自己。

昨天一大早,杨菊芬的精神状态很好,离开监室时,杨对同监室的姐妹告别道:“你们保重,我走了!我们来生再见!”

民警为杨菊芬做了最后一顿早餐。喝着民警亲手为她热的牛奶,杨菊芬热到了心窝,杨菊芬向民警连声感谢,并表示“来生再见”。

生活新报 记者 熊波/文 孙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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