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自传”供罪获刑20年
北京日报
本报记者 高健
袁宝洪,算是近年来最传奇的小偷了。
抢劫女友被判刑13年后,袁宝洪在狱中自述500多起盗窃案,由狱友整理成“自传”。警方按照“自传”比对,共核实286起盗窃案。昨天,当袁宝洪重新走上法庭,听到加刑至20年的后果后,他很释然地说:“彻底放下了。”
宣判现场:
京城最长的判决书
宣判定在10时30分,但过了11时,书记员还在核对判决书,“判决内容太多了,有345页。”记者扫了一眼判决书,约摸有1寸多厚,称得上是京城法院最长判决书。其中显示:自2002年11月至2009年9月,袁宝洪伙同他人,先后盗窃286起,采用砸撬车窗、后备厢、车锁等手段,窃得200余辆车内钱款及大量物品;还采用撬锁、解码器解码等手段窃得小轿车、面包车、吉普车共计56辆;窃得10余人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19辆。盗窃总价值达755.59万余元。
检察官在法庭上提出:“袁宝洪是我近年来办理的盗窃案件中,罪行最为严重、盗窃数额最大、犯罪历时最长的一名嫌疑人。同时,也是对余罪坦白最为主动、彻底的一人。真心地希望他能够从这次,也是最后一次审判中,把自己的心灵解救出来。”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盗窃罪最高刑是无期徒刑,鉴于袁宝洪积极自首,检方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提出“盗窃15年,抢劫10年”的量刑建议。
11时30分,袁宝洪戴着手铐,在两名法警带领下走进法庭。他留着寸头,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44岁年轻一些,自始至终,表情都很淡然。
为了节约时间,法官并未宣读全部判决内容,只宣读了认定的主要事实和定罪量刑部分—认可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与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13年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6.3万元。
宣判后,袁宝洪没有上诉,在厚厚一摞判决书上签了字。
对话大盗:
我小时候的理想是当警察
记者:听说你主动在监狱写了3万多字的“自传”,没想过这样会加刑吗?
袁宝洪:我最初是被海淀预审民警感动,决定交代罪行。进了监狱,管教跟我说把前半生写出来,对自己是种总结,对别人也是一种教育。于是我就写了。我只有小学文化,管教还特地帮我找了狱友笔录。我当时没想那么多,就是发自内心地写,如果遮遮掩掩,就不真实了。我觉得现在彻底放下了。
记者:因为“自传”被多判了7年,你有什么想法?
袁宝洪:没想到只有20年,我以为得更重。自首要比被发现好。
记者:你创了京城的盗窃案纪录,被称为“京城大盗”,你认为自己是怎么走上这条路的?
袁宝洪:挺不可思议的,其实我小时候最大的理想就是当警察。但是,18岁和父亲争吵后,离家出走,饿得不行了,就在北京站第一次抢包,结果被劳教了2年,当时特后悔,但是,前科背上了,出来后,找工作都不要我,只能和朋友偷东西为生。结果,越偷越大,越来越有钱,过上了以前不敢想的生活,所以只能靠偷维持下去。
记者:从18岁开始偷,到现在供认全部罪行,你有什么体会吗?
袁宝洪:我这些年的真实心理就是干一天算一天,被抓着算倒霉,抓不着就赚了。我现在认识到错误了,也告诫其他人,别以身试法。
预审回忆:
袁宝洪缺的是亲情
袁宝洪所称感动自己的海淀预审民警是预审大队副队长刘平,他回忆起袁宝洪,印象非常深刻。
“袁宝洪是因为抢劫自己女朋友被抓的,一开始没说盗窃的事。”有着20多年预审经验的刘平,在和袁宝洪聊天过程中,听出了这个人还“背着”其他事。因为抢劫获刑后,警方继续调查袁宝洪,通过进一步工作,袁宝洪又“撂”了几起小盗窃案。
刘平带着袁宝洪到作案地点指认,当时正赶上2007年的清明节。在警车上,袁宝洪提出“想给母亲烧点纸”。“袁宝洪和他老爸关系不太好,但本质上还很孝顺,我向领导汇报后,同意了袁宝洪的要求。”当天,刘平自己出钱买了纸钱,等到晚上,带着袁宝洪到偏僻的地方,烧给了母亲。
由于老爸不给寄钱,袁宝洪在看守所里生活得非常拮据,刘平等民警还自掏腰包,给袁宝洪存款,让他买点零食之类的。
“没过几天,袁宝洪就主动来找我,跟我说‘刘哥,我跟你说几起大案子吧’。”刘平说,袁宝洪开始不断交代盗窃案,一起案件的犯罪数额从几千元升到了十几万元,从偷自行车变成了偷高档汽车。
“袁宝洪缺的是亲情,如果家人、社会对他好一点,未必会走上犯罪道路。”刘平这样认为。
大盗发案:
遭数落抢劫女友
袁宝洪虽被称为“大盗”,却是因为抢劫女朋友落网。
袁宝洪说,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女子刘某,并谈婚论嫁。当时,袁宝洪已走上犯罪道路,每次女友问其职业,他都以各种理由回避。后来,女友认定袁宝洪没有正当职业,并对此耿耿于怀。2006年10月的一天,袁宝洪到女友家吃饭,商量结婚的事,没想到遭到刘某无情地数落。一腔爱意化为仇恨,11月29日,袁宝洪买了三卷胶带和一把刀,把刘某骗到僻静地方,绑在树上。“你羞辱我,今天要让你知道,男人的尊严不容侵犯。”说完,袁宝洪粘住刘某的嘴巴,把她独自留在山上,临走时还拽下了她的项链。几天后,刘某报案,袁宝洪被海淀警方抓获。
“自传”节选
由于袁宝洪获刑20年,且被剥夺政治权利5年,所以其“自传”要等20多年后才有可能面世。以下是“自传”的部分内容。
梳理自己的人生:
1967年10月,出生在北京普通工人家庭。现年44岁,人生中有21年是在监狱、看守所或劳教农场里度过的—1985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二年;1988年,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6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6年12月,再次因抢劫、盗窃两项罪名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在狱中,开始回顾人生。
自称濒临疯狂:
我意识到自己的心态已完全扭曲了,但难以收手,我的犯罪欲望越来越强烈,不管有钱没钱,有没有必要,三天不干就手痒,犯罪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有时甚至是一种消遣。
悔罪心理:
母亲去世后,我打算好好赚钱孝敬父亲,但父亲在我坐牢时和我断绝了父子关系,还带走了我的儿子,我恨这个现实的社会。我最初简单地认为,有了钱才可以孝敬父母,现在才发现,亲情是用金钱换不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