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电视剧中禁插广告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砚文)从明年起观众在收看影视剧时,将不会再遇到被插播广告打断剧情的尴尬。昨天,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广电总局令第66号),按照该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广电总局要求,各级电视台清理并撤销2012年电视剧的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组织好节目和广告时段编排,妥善处理好广告合同等相关事宜,确保自明年1月1日起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以45分钟计)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为了确保新政策能够切实执行,广电总局宣布,将明年1月份列为“禁止电视剧插播广告专项监管月”。在此期间,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对辖区内各级电视台电视剧插播广告情况实施全面专项监管,发现问题,立即严肃查处。《补充规定》正式实施后,对于播出电视剧时仍插播广告的播出机构,行政部门将依据规定给予责令整改、警告、诫勉谈话、暂停商业广告播出等处理。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指出,电视剧是深入千家万户、深受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产品之一。取消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间插播广告,能够有效实现播出电视剧每集剧情的完整性和观众收视的连贯性,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更好地体现广播电视公益文化服务的职能,也有利于促进电视剧行业科学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电视台以人为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这位发言人同时表示,热情欢迎广大电视观众对这项决定的贯彻执行给予监督。
马上就访
尊重观众,从净化荧屏开始
“一集40来分钟的电视剧,恨不得每隔四五分钟就插播一次广告。一部剧放得断断续续,浪费人时间不说,谁还有心情看?”观众杨帆说,看到广电总局相关规定出台的消息,杨帆很高兴:“我们终于能踏踏实实地观看电视剧了。”
在电视剧制片人董俊看来,广电总局此次出台的规定,不仅是对观众的尊重,也是对电视剧创作者的尊重。“没有人希望自己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一部片子,播的时候被拆得七零八落。”
天津卫视广告部主任胡春凌表示,全面禁止插播广告,短时间内肯定会对电视台广告收入造成一定影响,但从规范市场、净化荧屏的长远角度看,新规定仍然有很多好处,“特别是它改善了观众体验,能重新调动起收视率,对电视台长远发展的帮助更大。”
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司长李京盛建议,电视台可以将插播广告挪到电视剧前后播放。对于这一建议,胡春凌响应说:“我们可以依托好剧,积极创新更多元化的营销模式,同时充分发挥品牌栏目的价值。总之,平台好是关键,如果有更多元化、更高质量的节目形式、剧集,不靠插播广告,同样可以黏合观众和广告商。”
取消插播广告之后,植入广告会不会又在电视剧中泛滥?对此业内人士希望,主管部门能够进一步加强监管措施,对其他形式的电视广告也能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