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年将全面推行心死亡遗体器官捐献
法制网-法制日报
据新华社南京11月17日电 记者朱旭东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17日在无锡表示,从2012年1月开始,将在全国全面推行心死亡遗体器官捐献(简称DCD),两年内没有实行DCD的医院,将吊销器官移植资质。
2007年,我国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标志着我国器官移植走上法制化轨道,在国际移植界引起良好反响。按世界上公认的伦理学原则,国家在器官捐献模式的开发选择上存在一个先后顺序,即脑死亡捐献、心死亡捐献、亲属活体捐献、非亲属活体捐献。“但我国普通民众将脑死亡、安乐死、植物人等概念混淆在一起,在我国广泛推广脑死亡的死亡标准时机还不成熟,因此DCD是我国现阶段解决器官来源的科学决策。”黄洁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