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按照合同,我们是不退定金的

新闻晨报

关注

星期日新闻晨报记者 顾筝

主持人:顾筝

和谐维权,让生活更美好,让制度更合理,让社会更进步。

在消费的时候,我们常常遇到的问题是:

我们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更好地让我们规避消费陷阱;当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不知道有什么途径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权益;对于法规和规则我们了解得太少;在消费过程中发生了不愉快,我们的情绪根本无法得到关照……

消费纠纷、矛盾无数。但很多时候,只要一点点作为,就能让事情变得更合理。

在消费过程中你有不满想要投诉,有疑问想要咨询,有抱怨想要倾诉,都请和我们联系。

也欢迎专业人士和我们进行讨论,给我们提供建议。

什么时候会有车?买车的时候,消费者一定会问汽车销售这个问题。但是有时销售不能给出明确的回复,“以厂家配车为准。 ”他们说。

不确定的时间,不确定的处理方法,就会引发消费者和汽车销售商之间的消费纠纷。

■消费者倪先生的描述:

我于6月18日在上海佳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购了一辆斯柯达的车,当时就签订了购车合同。

合同签订之后,我付了四千元定金。当时和我们签订合同的业务员高先生说,现在没有现车,要帮我去其他公司调车。但是在我们所签订的合同上并没有写上最后交货期限。高先生说:“如果调不上车就没有了,你们可以退款,我们是大公司,不会赖这笔钱的。”当时我们同意了。

过了二十天,车子还没调到。我们问高姓业务员,车子到底有没有,我们总不能无限期地等下去。业务员去问了公司领导,后来回复说没有我们想要的那个颜色,可以退款。于是我们决定退款,业务员说要退款的话,得把收据、合同等资料退还,否则财务处是不能退款的。在我们交出了资料之后的一个星期,业务员打来电话说,那款颜色的车子到了,问我还要不要。当时我已经订了其他公司的车,所以就回绝了业务员,要求其给我退款。

之后一个月内我一直询问什么时候可以给我退款,但是业务员一直推脱,让我再等等。后来在电话中业务员说,已经在一个星期前退给我了,但是我查了一下,并没有收到。于是我就拨打消协热线进行投诉,在消协的调解下,佳网的经理和我沟通,说如果我撤掉投诉的话可以给我退款。

两个星期后,佳网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可以退钱,但是要扣50元银联手续费。于是我又拨打消协电话投诉,可是在这次调解之后,佳网表示不退款了,他们说在当时所签订的合同上并没有写上最后交货期限,他们没有问题。

■商家回复:

佳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赵小姐

在当时客户和我们所签订的购销合同中写明:一旦定车不得退车。我们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左右调到车,当时询问客户,客户说不要了,可能他已经在别处买了车。按照合同,我们是不退其定金的。但是后来我们还是决定退款给他了,只是退款需要走流程,需要两周左右的时间,但是客户等不及,去消协投诉我们。我们同意退款,但希望客户承担手续费,因为他是刷卡付定金的,有一笔手续费。我们没做成生意,总不能让我们连这笔手续费再损失吧,可是客户不愿意,之后再去消协投诉我们。我公司在约定的时间车子也到了,也给客户发过双挂号信,都是有凭有据的。可客户说外面买了,就是不想要。

对客户的多次投诉,我们感到生气,所以决定依照合同办事,不退定金了。

■律师观点:

吴英杰律师 (上海唐韦廉律师事务所主任)

关于这件购车退费的纠纷,本人有4点意见供这位消费者参考:

1﹑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的问题。这一点,合同上车辆交付时间填写为“厂方配车为准”,是个不确定时间,对商家有利,但既然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已因提车、车辆颜色等产生纠纷,消费者向消保委做了投诉,商家答应解除合同及退还4000元,且消费者已实际另外购车,双方之间只在50元手续费上存争议,则双方已经形成解除合同之合意,也无继续履行之必要,经消费者提出则不应继续履行。当然,消费者需举证这个解除合意形成的事实过程。

2﹑已付4000元在合同中明确为预付款,且合同上有退还预付款约定,所以,当合同解除时,商家应当予以退还。需注意的是,合同里还存在“如果乙方欲解除(本合同),则预付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的约定,这个约定效力需要分析,但本次纠纷,消费者如强调合同的解除已非乙方单方行为,则对其有利。

3﹑50元手续费是否应当由消费者出,这要看有没有合同和法律依据,商家应该举证,如果没有合法依据,则消费者不应支付。

4﹑这个合同中存在对消费者来说的霸王条款,比如上述“如果乙方欲解除(本合同),则预付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又如,“一旦定车不得退车”。这些条款存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消费者可以提出异议。

■和谐维权版支持人 顾筝

当我向佳网的相关工作人员核实情况的时候,工作人员赵小姐表示,公司所做的一点问题都没有,都是按所签合同办事的。为了印证她的说法,她还特地把合同传真给我。在那份购销合同上,我看到了这样一些内容:

交付时间:厂方配车为准。

若甲方(上海佳网)不能在预计交付时间内交车,则乙方(消费者)愿意1,全额退回预计款;2,继续订车,重新约定交车时间。

之后,我请律师对这份合同进行一些解读,可以看出佳网工作人员所说的“一点问题都没有”是需要商榷的。

佳网工作人员所提出的“按合同办事”,我们认可,那么也请佳网,好好研究一下自己所签的合同,好好按合同办事。

■后续追踪:

“和谐维权”版主持人向消费者倪先生了解到,在10月中旬的时候,上海佳网向其退回了3800元。对于所扣费用,佳网表示,由于消费者的投诉,令公司损失颇大,如全额退款领导是不会同意的,希望双方能各让一步。倪先生表示,自己并非真的要投诉,只是因为双方在沟通中出现了问题,所以才向媒体进行反映。他愿意让一步来使问题得到解决。

■联系我们:

邮件:jiefang30@gmail.com

短信:15921511594(只收短信)

地址:都市路4855号1号楼11楼星期日新闻晨报“和谐维权”版

邮编:201199

请输入评论内容

举报成功

举报

请您选择举报的原因

说说你的看法

意见/建议 反馈入口
  • TOKEN
  • 标题/昵称
  • 反馈内容

已反馈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