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外国人纳入中国社保 自愿参保意愿不高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赖妍
来自波兰的Magda是某英语培训机构聘请的外教,她刚来广州三个月。她上个月从雇主处得知自己拿到手的工资将会减少,因为她今后在中国要缴纳社会保险。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要交这样一笔钱。”辛苦挣的钱少了,Magda自然很无奈,但她并没有多问,或许因为问了也无法改变什么。扣钱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老外对社保一问三不知
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9月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6号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去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共23.17万人。而未纳入统计范畴的在华工作外国人还要更多。
Magda是持工作签证来到广州,并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按规定,她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自己交多少?雇主交多少?”“不知道。”
“什么时候开始交?”“不知道。”
“缴纳社保后可以享有什么福利?”“不知道。”
当记者问她缴纳社保的各项细节,Magda一概不知。
像Magda一样,对缴纳社保“不了解,不清楚”的状态,是现阶段外籍员工的一种普遍情况。不仅是员工,外国企业也不清楚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实施细节。
社保实施细节不明
广州美国人国际学校(AISG)是广州规模最大的国际学校,拥有近百名外籍教师,来自12个国家。AISG财务及运营总监钱志明告诉记者:“除了一些大型跨国企业,国际学校是受新政策影响最大的单位。”
钱志明透露,“学校的教职员工大多感觉不安。社保个人缴纳的部分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净收入。如果他们在其他任何国家工作,他们的净收入是有保障的。由于这种不确定性的存在,我们学校有可能会面临现有老师的流失以及新老师招聘的困难。”
不确定性可能是不安产生的主要因素。“除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暂行办法》,我们没收到其他相关通知。我们知道该办法从10月15日起实施,但究竟何时开始缴纳、如何缴纳,我们还不了解这些细节。《暂行办法》规定,外籍人士达到退休年龄之前离开中国的,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中的全部余额。可是,怎样领取?是否征税?要多长时间?如何汇出都没有细节出台。”钱志明说。
《暂行办法》中定下了政策基调,但没有提及具体的社保费用水平和支付方式。新规的具体执行方式交给了各地方政府去决定。尽管新规已于10月15日生效,开始执行的最后期限是今年年底,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城市准备好征收相关费用,也没有几个城市公布详细的社保费率指导细则。有的需要个人埋单
Magda听一位在国际学校工作的外籍朋友说,他的社会保险全由学校埋单,他自己不需要出一分钱。
按规定,社会保险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各自贡献一定比例,但实际上一些聘用外籍员工的公司、机构为履行劳动合同承诺,有可能在过渡期承担社会保险的全部费用,例如有些国际学校与教职员工签署合同时双方协定的是员工的净收入,个人所得税、全球保险、养老金的费用都由校方承担,以优渥的福利吸引顶尖的国际教师队伍。
但Magda的老板已经向她和同事表明,公司不可能帮她们出这笔钱。
还有一些企业,目前还无法确定相应的内部执行方法,例如大中华总部设在广州的跨国企业宝洁。宝洁中国区新闻发言人表示:“国家现行的规定是个人贡献11%,公司贡献32%。国家对于外籍员工缴纳社保的操作细则尚未出台,我们也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联系中,在操作细则明确后,公司会确定相应的执行方法。”
社保费率与本地人一致
《暂行办法》公布后,社会反响极大,多国使领馆就此提出外交照会,中国欧盟商会、美国商会均提交了意见和建议,认为此举增加外商企业的用工成本,存在重复缴费、与中国劳动法、计划生育政策不符等诸多问题,要求将外国人参保由“必选项”改为“可选项”。
但外国人自愿参保的意愿不高。
2009年10月上海市出台相关规定,外国人可缴纳养老、工伤、医疗保险,不缴纳失业、生育保险。但根据上海市统计,在上海合法就业的外国人约6.5万人。2009年10月至2011年4月,实际缴纳人数不足100人。
面对各方质疑,人社部反复强调,要求在本国就业的外籍人员参保缴费是国际惯例,是为了维护外籍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并且这种做法是将外籍人员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通过立法给予其国民待遇。
记者从广州人社局得知,外籍人员缴纳社保的费率、上限都参照本地城镇户籍人员的社保费率。确实是一视同仁的国民待遇。
但外商企业或许并不满意于这样的国民待遇。一方面是用工成本增加,这是反对声音的主要原因。美国社会保障署的全球社会保障项目数据统计,中国的养老保险费率在所统计的172个国家和地区中高居前五名,加上外国人薪酬普遍较高,因此增加在华成本毋庸置疑。一些跨国企业希望他们的国家能够与中国尽早签署双边协议,以避免重复缴费。
京沪穗外国人社保缴纳比例对照表
社保项目 北京 上海 广州
个人 单位 个人单位 个人 单位
养老 8% 20% 8% 22% 8% 12%、20%(注)
医疗 2%+3元 10% 2% 12% 2% 8%
失业 0.2% 1% 1% 1.7% 1% 2%
生育 0% 0.8% 0% 0.8% 0% 0.85%
工伤 0% 0.3%-1% 0% 0.5% 0% 0.5%-1.5%
共计 10.2%+3元 32.1%-32.8% 11% 37% 11% 23.35%-24.35%
基数上限(元) 12603 11688 13623(市平均工资的三倍)
社保缴纳上限(元)1289 4046-4134 12864325 1499 3181-3317
三大城市外国人社保对比:广州的社保基数上限最高,上海最低;上海用人单位缴纳的比例最高,广州最低。
(注:缴费单位注册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养老保险费率适用于12%。例如AISG等国际学校适用于12%,而宝洁等跨国企业适用于20%。)
质疑
外国人担心享受不到福利
采访中,外商企业还有一个焦点问题,他们担心社保这笔钱交了也白交,因为外籍员工认为不一定能享受到社会保险带来的福利。
《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然而实际上,在五项保险中,外国员工大多享用不到。
以医保为例,在华外企长久以来的习惯是,给外籍员工办global insurance package (一揽子全球保险),而且一些外籍员工在其国家也要交个人及家庭保险。以AISG为例,学校一直为外籍员工提供包括寿险、生育险、重疾险、伤残险在内的全球保险。宝洁也一直为外籍员工提供全球保险。Magda所在的英语培训机构此前也为外籍员工购买了5万美元的医疗保险,Magda每月需要为此支付295元。缴纳社保后,公司可能会取消这笔医疗保险。
但AISG和宝洁均表示,新政实施后,除了缴纳社会保险,会继续为外籍员工提供原有的全球保险。
为什么要出两份钱?钱志明解释说,外籍员工大多不会说中文,语言沟通上的障碍决定了让他们去普通医院门诊看病是不现实的。如果在病情叙述时双方的理解稍有差错,可能会对治疗造成影响或延误,甚至有人命关天的危险。更别说那些来自非英语国家的外籍员工(如韩语、西班牙语等)就更难与医护人员沟通了。有了全球保险,AISG的员工可以选择在康臣、United Family等几家国际私人诊所就医,比较有保障。
对于外界的担忧,人社部表示:“在今后实践中,我们将针对外国人的特点和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以更好地保障他们的社会保险权益。”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和服务质量相信也会随之提高。
目前相关部门还没开始收取外籍员工的社保费,Magda尚不清楚新规定会对自己的生活造成多大程度的影响。不过她已经有初步的应对打算。“在花费上会尽量节省一些,每个月的存款数可能也会减少一些。”
薪酬前后对比
单位承担(某外资公司高管)
Before After
税前月收入 23727元 税前月收入 25226元
个人所得税 3727元 社保(个人) 1499元
月净收入 20000元 个人所得税 3727元
一揽子全球保险 500美元 月净收入 20000元
(约 3172元人民币) 社保(单位) 3181元
养老金 2000元(10%净收入) 一揽子全球保险 500美元
该外资公司成本 28899元 (约3172元人民币)
养老金 2000 元
该外资公司成本 33579元
前后对比人力成本增加 4680 元(约 13.9% )
(注:有些外资公司在签署雇佣合同时保障员工(特别是外派的高
管)的净收入,个人所得税和保险均由公司承担。)
个人承担(某英语培训机构外教)
Before After
税前月收入 12350元(第一年) 税前月收入 12350元
个人所得税 882.5 元 社保(个人) 1358.5元
医疗保险 295 元 个人所得税 524.9 元
月净收入 11172.5 元 月净收入 10466.6
该外资公司成本 28899元
前后收入差距:705.9 元
焦点
●养老养老保险是社保各项目中费率最高的项目。这部分钱能不能拿回是很多外籍员工的担忧。根据《暂行办法》,外籍人士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可以提取其养老金账户中个人缴纳的资金,公司缴纳的部分不能提取。但人社部没有明确规定外籍人士的退休年龄,也没有详细说明外籍人士将如何提取养老金。
●医疗
人社部说,按照医疗保险计划,外国人可自行选择医院就医,医疗费用将使用其医保账户中的资金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但这个比例是多少还不清楚。自行选择医院的范围目前也没有详细说明。
人社部官员没有具体说明,医疗保险是否覆盖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一旦离开中国,外籍人士将可以提取医疗保险基金中个人缴纳且未用的资金,但不能提取企业缴纳的那部分资金。
●失业
人社部说,目前正与就业和签证机构联合制定一项将允许外籍失业人士提取失业保险的方案。但一旦失业,外籍员工不可能继续取得居住证,一旦离境,如何在境外提取失业保险?
●生育
中国实行计划生育,但外国人生育并无限制。如果外籍员工生二胎、三胎,是否也能享受生育险?生育险是否覆盖多胎生育,人社部目前还没有具体说明。
新快报讯《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下称“16号令”)10月15日正式实施,引起外籍员工广泛关注,他们迫切希望了解为何出台这一暂行办法,以及哪些人适用这一新规,《Hi广州》综合16号令、以及人社部有关负责人的回答,解答了在穗外国人最为关心的下述问题。
为什么要交?
为何要求在华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
答:首先,要求在本国就业的外国人参加就业国的社会保险是履行国际公约和遵守国际惯例的要求。目前,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为了保护在本国就业的外籍人员社会保险权益,普遍将其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通过立法强制要求在本国就业的外籍人员必须参加本国的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给予其国民待遇。长期以来,在境外就业的中国公民和在境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均须按照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次,要求在我国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可以更好地满足在华就业外国人的社会保险需求。在《社会保险法》颁布之前,部分企业以及国外驻华机构聘用的外籍员工曾主动要求参加我国社会保险,一些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缺乏法律规定而无法受理,直接影响了外籍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的落实。《社会保险法》和16号令的颁布实施,为在华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了法律依据,可以更加有力地保障和维护他们的社会保险权益。
哪些人要交?
哪些外国人要缴纳社会保险?
答:根据16号令第二条,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聘用外国人的单位是否要缴纳社会保险?
答:根据16号令第三条,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受境外雇主派遣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由境内工作单位按照前款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应该怎么交?
个人账户能否带走?
答:根据16号令第五条,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个人和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比例各是多少?
答:16号令中没有对缴纳比例进行规定,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广州外籍人员缴纳社保的费率、上限参照本地城镇户籍人员的社保费率(见A18版)。
何时起缴纳社会保险?
答:16号令将于年底前贯彻执行,但保险费用将从10月15日起开始征收,未缴纳的要求补缴。
整理:《Hi广州》记者赖妍来源:人社部网站、新华社等
■新快报记者 侯鹏飞
诚如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申曙光所言,关于境内就业外国人参保(即《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亦被称作16号令)的话题近段时间在网上炒得很热,但是每项新规策的出台都需要时间去消化,故而相关部门下阶段应该更多考虑如何让政策更好地得到执行,在大局考量的同时,不要影响外资和外国人才的引入。
★人物简介
申曙光,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社会保障专业博士生导师。从事金融与保险,社会保险与保障等领域的研究。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社会保险学会副会长。
Hi广州:中国要求在境内就业的外国人缴纳社保,这能够看作是对他们去“超国民待遇”的举措之一吗?
申曙光:是的,从税收优惠政策的收紧,到现在社保等非税方面政策的出台,这实际上就是对境内就业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去“超国民待遇”的过程,而且完全符合国际惯例,是主流的做法。
Hi广州:虽然如此,但是让很多人不解的是,中国社保改革持续数年,在看病难等方面就连国内民众都谈不上满意的时候,国家现在试图把局做大,这是否急功近利了点,或者会因此而摊薄个人现在能够享受到的相关福利呢?
申曙光:我觉得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因为我国的社保制度体系基本上已经建立起来了,只不过需要不断的完善,但这并不是说,在这个过程中不能将境内就业的外国人纳入其中,或者不能进行其他改革。和美国以及法国等发达国家一样,我国的社保制度也正处于完善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把所有群体都考虑进来。
另外,与十几亿国内参保人相比,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只有几十万,相差了几个数量级,因此前述个人考虑是一种无谓的担心。
Hi广州:如果切实执行16号令,企业雇用的外国人的企业越多,其运营成本就更大,这或会让打算在华投资的外国企业有所顾虑,你对此怎么看?
申曙光:第一,这也是为了维护外籍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从而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第二,过去因为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并未普遍开展,企业招用的外国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成本更低,这也造成不同用人单位之间用工的不平等竞争。因此可以说,执行16号令,所有企业均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不能说是“增加额外的负担”。第三,要求在本国就业的外籍人员参保缴费是国际惯例,将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是对外籍员工特别是人才的福利保障,更有利于维护他们的社会保险权益。因此,对人才引进应该不会产生大的影响。相反,因为有了社会保险权益的保障,应该会有利于吸引外国人才的进入,特别是吸引高级人才的进入。
事实上,在很多大学,就有一些外国专家因在华社保问题无法解决而在工作几年后只得离开中国。16号令的出台直接就能够解决这一问题。
Hi广州:在解读16号令的时候,不少外国媒体都称这是“圈钱”,你如何回应这样的偏见?
申曙光:这有点像是在开玩笑吧?我觉得从整个国家的角度出发,我们不可能这样狭隘,既无“圈钱”的可能,也没有“圈钱”的必要。因为这能够“圈”多少钱?中国就差这点钱吗?就拿养老保险来说,我们几亿人口在缴费,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又有多少呢,肯定不及我们的千分之一,故而抱持上述观点的外媒完全是罔顾事情的真相。况且,进行社会保障缴费,社会保险基金是要承担对他们的保障责任的,并不是“只收不付”,这不是收税,也不是做生意,是一种关系到相关人员切身利益的社会政策!
Hi广州:这是一个暂行办法,就是说在实际操作中还有改进空间,相关部门在政策落实的过程中应该怎样做,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又应如何正确看待这一政策?
申曙光:最重要的一点是,社会保险制度都直接关系到相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任何很小的缺陷都容易引起很大的“反弹”。因此制度规定要明确,合理,要符合实际情况,这需要政策出台前有系统的研究,对有关情况要有充分的了解。此外,决策者要考虑实行这一政策究竟要达到什么目的,要对政策执行的效果有充分的预估。第三要符合发展阶段,就是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又要符合国家发展的长远利益。我觉得,从长远考虑,政策的执行仍然要考虑有利于引进为我们所需要的外资和外国人才。
对于在境内工作的外国人来说,当然有权利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但是也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制度,相信中国政府会使政策尽量合理化。我认为,外媒及在华工作的部分外国人之所以存在一些误解,可能与一些细节问题还不明确有关。因此建议政府部门尽可能完善制度,明确制度规定。
官方说法
◎市人社局
驻穗外国人养老保险七年前已开始征缴
■新快报记者 侯鹏飞
Hi广州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在16号令出台之前,在穗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就已经按照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的类别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已有七年之久。
虽然如此,对于现阶段缴纳这类社保的在穗外国人数量、其缴费年限和国别等,市人社局正在与社保征收方——市地税局进行摸底,相关数据“有可能在月底或下月统计完成”。
“此次的暂行的办法是在全国范围内对其进一步细化,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予以规范和完善,我们已经对广州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做了相关宣传,”市人社局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表示。
除了积极和外商沟通之外,市人社局还于上周应日领馆的要求,在中信广场给20多家日企的代表作了一个小型咨询,并将于月底针对日本振兴与贸易机构组织的更多日企,举行一场更大规模的咨询。
“在穗日企有600多家,单这些企业符合参保要求的对象就有几千人。”
对于16号令究竟对在穗外国人影响多大,市地税局12366热线在回答记者的时候表示,若是用人单位此前严格按照条文,为所雇用的外国人买齐了社保的话,那此次出台的新规不会影响很大,“只不过是将这部分人的缴纳义务明确了而已”。
“外界”视点
◎德国驻穗总领馆
德国是第一个与中国签订社保双边协定的国家
要求外国人参保,体现中国经济发展现状
■新快报记者 侯鹏飞
德国是第一个与中国政府签署社保双边协定的国家,时间已经十年,但是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如定期交流机制不畅通等的问题。就此,Hi广州记者采访了德国驻广州总领馆(下称“德领”)相关官员。
Hi广州:相比于在穗工作的其他国家公民,由于德国签署了相关协定,这是否能够给他们带来哪些政策和权益上的保障?
德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协定于2001年在北京签署,并自2002年起开始生效。
此协定使得在中国就业的德籍雇员在符合协定所列举的前提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中方主管机关申请免除与其有关的养老和失业保险金缴费义务,但他们仍需缴纳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金。
如果有人对自己是否属于在中国免交养老和失业两费的人员范畴存在疑问,推荐他们向德国医疗保险国际联络处(DVKA)咨询。另外,驻北京德国商会也可以对与在华德籍就业人员保险义务有关的各种问题提供更详细的信息。
Hi广州:德国驻穗领馆怎样看待最新出台的外国人社保新规?
德领:新规既体现了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体系日益交融的现状,也是不断发展的中国社保体系的组成部分。
在外籍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方面有两点情况很重要:第一要避免既在本国又在工作地所在国同时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双重义务;第二尽可能以最佳方案达到为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障的目的。
这也是德中两国签署上述协定的目的。此协定有助于包括雇主和雇员双方在内的两国的社保参与者按照对社会以及经济都合理的原则来缴纳社保金。该社保协定为德中两国合作关系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有利的基础条件。
民意一瞥
不去中国医院看病医保白缴了
■新快报记者 侯鹏飞
任何政策新规的出台总会伴随着不同的声音,这些声音代表了不同利益个体的诉求,虽非主流,但也能够借此一窥民意,即便具有情绪化和非理性的特点。
Mike
白云区某外语学校外教
我每个月的工资在一万元左右,若是按照据称11%的个人缴纳比例来算,每个月的到手工资就少了1000元许,个人要缴纳的部分很高,而且在我看来很难享受得到相关福利,希望能够从政府部门了解更多相关情况。
Guenael
比利时某钟表在华公司副总监于我而言,我觉得这个政策出台的很突然,相关部门没有提前告诉我们,不知道参保之后能够享受到什么福利,而且即便能够享受到,恐怕也不能和中国人看齐。再者,我从来不去中国的医院看病,故而缴纳医保就相当于白付了。
Winnie
荔湾某外贸公司职员
我觉得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应该缴纳社保,因为这是中国,应该按照中国的制度去做。与此同时,在广州的外国人企业,尤其是外贸公司,也应该给其员工购买社保。
@taotrust
基石资金合伙人陶涛
目前政府开支硬性,收入因经济不景而增大,目前房产税箭在弦上,向在华外国人强制缴纳社保、医保,其它税收可能还在谋划中。
@Vivian0822
广州微博用户
在中国的外国人到底怎么买社保?要不要买社保?怎么定义外国人?港澳台同胞怎么算?问题真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