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涉黑案 郑春云给团伙骨干发房子配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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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中院开庭审理泸西郑春云等43人涉黑案
有人说,“11·18”爆炸案假设不发生的话,郑春云黑社会团伙可能至今还逍遥法外。到底是什么原因引发了泸西“11·18”爆炸枪击案呢?
公诉人说,去年10月,郑春云在收购泸西县旧城镇耀进煤矿过程中,与越界到耀进煤矿采煤的王建福发生矛盾。11月10日前,郑春云指使手下得力干将张关林等人层层传达,召集在昆明及泸西县各乡镇的“小弟”准备到小松地煤矿王建福的越界煤井处聚众斗殴。11月17日晚上,郑春云召集涉黑团伙成员,开会布置第二天具体斗殴事宜,晚上的秘密会议结束后,手下成员按照老大的指示各行其事。
11月18日上午9时许,郑春云等上百人乘坐数十辆车,携带长刀、木棒、钢管到达小松地煤矿,当郑春云等人走到小松地煤矿二号井口时,王建福(另案处理)一方的王飞云(另案处理)引爆预埋好的炸药,致使两人当场伤亡,郑春云等人返回车旁,马俊伟等数十人从车上抽出长刀、钢管、木棒,冲向二号井口,又被王飞云用枪射击,致马俊伟等7人死亡。随后,郑春云指挥其余人员撤离小松地煤矿,中途到旧城镇派出所报案,安排被告人李六生等人处理善后事宜,随即由被告人刘朴生、周祥忠及王定芳陪同向云南省公安厅报案。
收买成员
发工资给股份房子还配车
公诉人说,自从郑春云有了虎城宾馆和斗凹子煤矿这两个经济实体以来,他的手下成员逐渐变得越来越多,逐步形成一种黑恶势力。涉黑骨干成员达8人,这些骨干各分管一块。涉黑团伙长期在泸西及周边矿藏集中区域,通过赌博、收取地下保护费、放高利贷,强霸、倒卖矿山等方法聚敛了巨额资金,进一步充实了其经济基础。
郑春云是如何拉拢手下的成员为他卖命的呢?公诉人给出了这样的解释:郑春云为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利用其个人的犯罪影响力和积累的资产,通过发工资,给股份、房子、出场费及配发车辆等方法,先后纠集、拉拢吸毒人员、“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郑春云为首,以被告人尚红波等8人为骨干成员的团伙,这些骨干各分管一块,最后的利益都要上交到郑春云的手中,再由郑春云给手下发工资。
公诉人说:郑春云团伙除了8名骨干成员外,以被告人王建华等10人为参加者,组织严密、内部分工明确、结构稳定、层次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规模不断壮大,违法犯罪手段日趋多样化,犯罪影响的范围和涉足的领域不断扩大。
公诉人说:郑春云为他的黑社会骨干成员每人买一套房子,并配发奔驰、宝马、凯迪拉克、宾利等各种高档汽车,这些高档汽车经常出现在虎城宾馆,虎城宾馆成了郑春云黑社会团伙成员主要聚集点。
团伙骨干
尚红波(第二被告):
跟随郑春云8年
从2003年起,尚红波就跟随了郑春云,随后便在虎城宾馆等地方担任负责人。他对聚众斗殴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认同。他承认了赌博,每次郑春云在赌博中“抽水”钱都由他保管。在2006年,这些钱都在查赌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收缴。
尚红波说,郑春云对手下的管理比较严格,不听话就会教训,还打过张迁等人。对于郑春云送给他与其他被告的10套房子,尚红波辩解:这些钱是马俊伟给他的,他不清楚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
对于“11·18”爆炸案件中,他上了矿山,参与了“摆造型”,尚红波说,他上去是为了送烟。当郑春云的辩护人问道,第一次爆炸之后,为什么要第二次冲上去,尚红波说,他们的这种做法是为了救被炸伤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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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六生(第三被告):
否认涉黑
李六生也是从2003年就跟随郑春云的。庭审中,他说,公诉机关指控他参加黑社会组织、敲诈勒索罪都不是事实,这么多年,郑春云并没有发工资给他,只是逢年过节发一个红包。按照李六生的说法,郑春云怕他们把钱都花了,然后,就把他们的工资都积攒起来,后来帮他们买了房子。
李六生为郑春云辩解,“11·18”案子发生的早上,在前往小松地煤矿的路上,郑春云看到对方有那么多人,就责怪马俊伟:“一点小事,带那么多人干什么。”而马俊伟则说,他只是随便一喊,不知道怎么就来了那么多人。当时他们去小松地煤矿是为了解决问题,在矿山上还遇到对方的工人,郑春云还给对方发烟呢。李六生还解释,第二次冲上去是为了救在爆炸中被炸伤的人,直到冲上去才发现有许多人中枪了。
何猛周(第四被告):
郑春云用人“三不准”
何猛周对公诉机关指控他参加黑社会组织、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的罪行不认可,只承认自己参加了赌博。
他与郑春云的岳母都住在同一个村子,他是一个吸毒多年的人,因为家庭贫困,郑春云才收留了他,郑春云在招收他时说,他最痛恨员工吸毒。同时郑春云招收员工有3条不准,不准吸毒、不准抢劫、不准在外随意滋事。
他认为自己之所以参加赌博,是因为泸西赌博的人很多,不会赌博的人太少了。
至于他为何要带人去小松地煤矿“摆造型”,他说,郑春云在泸西的口碑好,许多人都为了巴结他。
此外,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被告分别是张迁、王吴永、张有德、张关林、陈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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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
郑春云涉黑团伙无恶不作
公诉人说,郑春云在有些活动中,会亲自参与指挥“作战”,有的是通过涉黑组织的骨干成员,指使其余的团伙成员去摆平。2007年,郑春云因赌博罪被判处缓刑后,在泸西及周边地区大肆实施聚众斗殴、抢劫、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妨害公务、强迫交易、毁坏财物、非法采矿、开设赌场、赌博、非法占用农用地、插手经济纠纷、非法游行等严重暴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致使当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缺乏安全感,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治安秩序,在社会上形成了较大规模的非法影响力和控制力,对矿区形成了非法控制。
犯罪指控
郑春云等被告犯有14宗罪
公诉机关指控郑春云等43名被告人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罪;抢劫罪;非法采矿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公诉机关指控,郑春云在圭山煤矿非法采矿期间,多次殴打、辱骂、威胁圭山煤矿管理人员。去年1月6日,在圭山煤矿的巷道打通后,郑春云为抢采圭山煤矿煤炭,指使被告人王外存等人以暴力手段具体实施。后王外存等人携带炸药、木棒、斧子等工具进入圭山煤矿巷道内,强行驱赶圭山煤矿工人,砍断电话线,引爆炸药炸毁巷道,劫取坑木、气动手持钻机、自救器等价值264320元的生产工具,劫走、采空大量煤炭。
疯狂敲诈
数字1 2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被告人张关林等人从缪爱国处得知吴显达与钱老三有经济纠纷,即插手向钱老三要账遭到拒绝。张关林安排被告人王虎、杨胜松等人寻找钱老三未果,便将钱的办公室玻璃砸烂。事后,被害人钱老三了解到张关林与郑春云的关系,担心被张关林等人伤害,在尚红波的斡旋下,给了张关林10000元。此后,张关林以各种借口向钱老三勒索20余万元。
数字2 4600万元
2008年9月,郑春云、石平为非法获取巨大经济利益,以合伙经营无开采价值的宏达煤矿为名,在宏达煤矿采区外,非法占用农用地,直接朝王家兴经营的顺达煤矿4号井非法开挖两口矿井,侵入顺达煤矿采区数百米,严重危及顺达煤矿的生产安全和利益。在国土部门强令停止开挖的情况下,二被告人仍然继续开挖。迫于郑春云在矿山的势力和影响,被害人王家兴不得已以4600万元接收宏达煤矿。后郑春云分给石平2320万元,分给陈永祥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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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3 200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1月2日,郑春云带领被告人张迁等6人,到石林宏强煤矿,以该煤矿前矿主陈中强在买煤矿时向其借债200万元为由,强行向现矿主王建贵索要200万元。同时指使张迁等人守在煤矿,威胁并强行阻止工人下井采煤,造成宏强煤矿被迫停工一周,被害人王建贵被迫向郑春云一方支付200万元。
数字4 34250元
2008年8月以来,陈永祥在泸西县旧城镇老红山水石洞私开黑煤窑。期间,纠集被告人曾磊杰等16名劳释、吸毒、社会闲散人员,依仗郑春云在泸西的势力和庇护,利用同在老红山地区私开黑煤窑的老板惧怕被政府查封的心理,以帮助摆平旧城镇无证办和顺达煤矿保安为借口,采取持刀、钢管、木棒殴打或威胁的手段,迫使黑煤窑老板钱老绕、钱小永、孟国仓等人12次缴纳34250元的“保护费”。
柏立诚 文 通讯员 钟旭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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