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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黑牵引”两公里收费千余元拖车收费地方标准难抑天价 拖车市场乱象丛生曝救援监管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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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拖车费,已被社会诟病多时。不久前,上海市发出通知,规范拖车收费。但是,此通知出台一周后,上海市又出现了天价拖车收费现象,并且牵出了“黑牵引”问题。

本报记者刘建

“开车发生事故已经够倒霉的了,又遇到车辆只被牵引车拖了两公里收费一千多元的邪乎事,这让我怎么也想不通。”

“交警通过指挥中心呼叫正规牵引车到场,但很可能会被‘黑牵引’抢先到场,利用相似的车辆外表,将事故车拖走。”

最近一段时间,有关天价拖车费、“黑牵引”的话题成为上海市民议论的焦点。业内人士认为,车辆救援理应是一种公共服务,费用应由政府制定,不能任由施救公司说了算,更不能出现“黑牵引”。如果无法可依、管理缺位的状态不改变,拖车市场的乱象就难以根除。

“黑牵引”“宰人”没商量

为了杜绝近期频频发生的天价拖车现象,进一步规范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行为,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拖车费每次每辆不得超过1500元,这一标准自8月15日起实施。

然而,就在该标准实施后仅一周,上海两名司机就遭遇了比天价拖车更恶劣的“黑牵引”。8月22日上午,顾先生驾车在外环外圈近曹安公路出口处撞上了前面普桑的车尾。顾先生回忆:“那天外环发生的事故特别多,交警处理完事故后就通知牵引车到场,然后赶往另外的事故现场。”

很快,来了两辆黄色牵引车,将事故车牵引到了沪宁高速公路江桥收费站旁边的一个交警停车场内。

“我的车把轮子抬起来就能拖,没什么难度。我原以为只要200元就够了。”顾先生说,他拿到的收费单据中,牵引费的确只要200元,但另外还有800元拖移费和300元现场清理费。他当场表示异议,但对方提出,都是按规定收的,而且可以“进保”。如果不付,车、人都不能走。“没有办法,只有交钱。普桑车主刘先生也被强行收取了1100元牵引费”。

几天后,顾先生从刘先生处得知,刘先生通过有关渠道就“天价”牵引费进行了投诉,并且已经拿回了不合理收取的800元。顾先生随后也进行了投诉,拿回1000元。

据被投诉牵引公司的一名负责人介绍,当天拖动事故车的两辆牵引车的车牌号码并非该公司车辆所有,属于“黑牵引”。目前在该公司的管辖路面,正规牵引车只有十几辆,但“黑牵引”的却多达30多辆。这些“黑牵引”有专门的巡视车,用于发现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抛锚的待牵引车辆。不排除可能有个别工作人员,私自将公司的正规票据流到外界的可能。

“黑牵引”还原拖车市场乱象

上海市某清障施救公司的负责人赵先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从事正规清障施救服务的拖车车门上都有统一的“道路清障施救”字样的标识,车身上还会印有服务热线电话,而“黑牵引”并没有统一的标识。

赵先生说,他平日赶往清障现场时,经常会发现“黑牵引”就在高速公路上转。一旦发现有目标就马上靠上去,声称来拖车。还有一种“黑牵引”,大多是一些普通轿车或面包车,专门停在匝道口或者紧急停车带附近,只带一段牵引绳。“一开始,他们会告诉对方,3公里也就100元。实际上,开出百米不到,他们立即停车,肆意开价,有时候短短四五百米就张口要1000元”。

上海律师菅峰说,“黑牵引”充分还原了拖车市场鱼龙混杂的乱象。在对拖车行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之所以没有部门跨前一步,挥出重拳,是因为“黑牵引”和“黑出租”不一样,查处“黑出租”有法可依,而“黑牵引”长期以来都是口头上的叫法,法律上并没有这么一说。

嘉定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大队长章子瞻也证实了这一点:“我们曾经查处过7辆黑牵引车,都不是正规单位,但是在处罚上却碰到了问题,只能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罚款200元,记3分处理。这个处理是没有震慑力的。”

另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上海的清障救援市场基本上被23家单位垄断了,而且彼此之间形成了默契,按照高速公路、高架道路不同路段对应相应的救援公司。“非23家救援公司一般不能上高架或相应的高速路段,客户只能选择相应的救援单位”。

记者了解到,作为售后服务的延伸及拓展,一些车辆俱乐部、保险公司、4S店也开始涉足清障牵引工作。不过,他们实际拥有的牵引车数量极少,甚至没有。所使用的牵引车中,有少数来自一些物流公司,绝大多数则来自于23家救援网络单位的“签约服务车”。“说到底,这些机构的牵引服务还是由23家救援单位掌控”。

拖车行业需要建章立制

由天价拖车而引出的“黑牵引”问题,反映了拖车行业的监管缺位。

对此,菅峰认为,上海近期刚刚明确市交港局作为拖车行业的主管部门,这正是重塑行业管理格局的一个契机,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章立制。有了行政规章,就有法律依据,就能认定到底是不是“黑车”、是不是涉嫌违法、作出什么处罚。

“不过,仅仅是限价还不够。”针对上海市的限价新规,华东政法大学行政法专家邹荣说,“拖车涉及两个问题,既是市场服务问题,又是政府管理问题。机动车需要拖车服务,这是市场问题,应该由市场解决。但是,因为出于维护道路畅通的考虑,又需要政府服务。如果是纯粹的管理服务,那就是政府行为,清障就成为政府部门的职责,而不应以营利为目的。”

邹荣认为,规范拖车行为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由谁来拖车。如果拖车的服务机构被垄断,那么限价仅仅是限制了垄断机构的利润,而难以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准。价格机制最终要由市场调节。最佳的状态是,放宽准入门槛,让更多的机构可以进入拖车服务领域,政府部门对公司进行评估管理,由市场调节价格。

“还是那句老话,市场的应让其回归市场。”民建上海市委法制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吴家毅说,如果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只有通过行政准入的方式才能达到维护交通秩序、保持道路快速通畅的目的,那么以上海现今的财力、物力,完全能做到免费牵引。“正规”牵引车免费牵引了,那么“黑牵引”也就没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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