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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尾随醉酒女子进家 偷完东西又摸又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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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10月15日讯(记者高丽) 无业青年薛某半夜遇到一名醉酒女子张某,便悄悄尾随,一路跟到了对方家中,他用钢条撬开门锁入室盗窃,得手后又起了色心,先抚摸了张某的身体,又用手机拍下裸照。过了几天,薛某向张某勒索 1500元,威胁称如果不给就将“艳照”发到网上,薛某至约定地点取钱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薛某今年20岁,老家在嘉祥,初中毕业后整日无所事事,来青岛后暂住在李沧区君峰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由于没有经济来源,薛某就想方设法弄钱花。今年4月14日零时许,薛某在君峰路附近转悠时遇到一名独行的年轻女子张某,她当时已经喝得醉醺醺的,走路也摇摇晃晃。薛某见状便悄悄跟在张某后面,一直跟到了杨戈庄附近的一处住房。薛某见张某进了屋,自己便藏在附近,听到屋里没了动静之后,薛某便用一根钢条撬开门锁进入了张某的房间,然后开始翻东西,总共找到了一部手机和340元现金。

正当薛某想要离开时,他看到张某意识已经不清楚,便起了色心,跑过去抚摸张某的身体,并且还用手机拍了裸照。这时张某醒了过来,看到陌生人闯入家中,吓得大喊大叫,薛某扭头就跑了。

没想到过了几天,薛某主动上门找到张某,还拿出手机拍的“艳照”给她看,要求赶紧拿出1500元赎回照片,否则他就发到网上。张某心里很害怕,只得先答应薛某的要求,并约好交换地点。薛某离开后,张某左思右想还是不甘心被敲诈,悄悄报了警。4月18日晚上,薛某到约定地点取“赎金”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民警从薛某身上搜出了张某的手机。

李沧检察院审查认为,薛某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薛某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得逞,属于犯罪未遂。近日,李沧检察院依法对薛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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