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在校大中专学生均获104元补贴 10月底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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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网海口10月1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为了缓解物价给在校大中专生生活造成的影响,海南省政府日前下文决定,给全省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每人发放4个月(9月至12月)的临时生活补贴,10月底前一次性发放给学生本人。这是南海网记者14日从海南省物价局获悉的。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于10月10日下发了《关于对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发放2011年秋季学期临时生活补贴的通知》,决定给全省每位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一次性发放2011年秋季学期临时生活补贴104元。临时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6元,一次性补贴4个月(9月至12月)。省属学校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临时生活补贴由省级财政资金安排。市、县属学校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临时生活补贴,由市、县级财政资金安排。
《通知》强调,全省各市、县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在今年10月底前将临时生活补贴一次性发放给学生本人。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拨付和发放的监管,教育部门及各学校切实承担责任,组织好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位;加强学校食堂价格监管,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基础上,确保饭菜价格总体基本稳定。有条件的市、县可给予学校食堂适当补贴,减轻学校食堂经营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