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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到儿子养老钱 父母要回送出的房子

猛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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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定有

通讯员 张中梅 李汉岑

东方今报南阳讯 将两套房屋都给儿子,结果儿子连一个月500元的生活费都不愿给父母。父母一怒之下,要求撤销对儿子的房屋赠与。昨天,邓州市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了一对夫妇与儿子所立的字据。

刘建国、任桂花夫妇年逾六旬,养育两个儿子刘江、刘涛和一个女儿。刘建国夫妇在邓州市地理位置比较好的新华东路有一处地皮,2008年与他人联建房屋,拥有一楼、二楼各两套单元房,每套价值近30万元。

2009年1月31日,刘建国夫妇和两个儿子签字据约定:将四套房屋平均分给刘江、刘涛,每人一楼、二楼各一套。其中二楼的房子由刘江、刘涛现在所有,一楼的房子待刘建国夫妇去世后归刘江、刘涛所有。待刘涛结婚后,刘江、刘涛每月5日前各支付父母生活费500元。之后,刘建国夫妇便将房子交给两个儿子使用。但是,刘江以自己生活困难为由,拒绝支付父母生活费。无奈之下,刘建国夫妇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与刘江所签的字据。

审理中,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均未成功。最后,邓州市法院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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