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边缘家庭也可享福利保障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刘永新)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人士,也可享受保障性福利。具体为按照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计算,每月发放。
按照国家政策,各地低保对象均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等福利。据市民政局副局长侯伊莎介绍,我市处于低保线以上、但生活仍较贫困的低保边缘家庭,也可享有一份类似低保的福利保障。据悉,从今年8月起,深圳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月510元,为全国低保标准最高的地区之一。目前,我市全市低保对象有4144户,共11050人;全市已登记在册的低保边缘人士856户,共2961人。除对低保对象作出生活保障等关怀外,我市还对该856户低保边缘家庭给予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内容包括医疗、住房、教育、就业、法律援助和养育扶助等6大保障。
在住房方面,我市对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并经审核家庭成员为确无劳动能力的6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一二级)、军烈属等的特殊困难家庭,给予实物配租救助。对低保无房户,给予货币配租救助,人均住房最高补贴391元。此外,对符合养育小孩条件的困难家庭,由政府发放养育扶助金,标准为低保家庭生活保障标准的30%,每月与低保金一起发放;对低保边缘家庭则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计算,每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