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生前“办妥”身后事
新民晚报新民网
本报记者 姜燕
尽享天伦之乐的人们,无法想象孤寡老人对身后事的担忧与恐惧。在他们的内心,都藏着一个无法解开的结,一道自己回答不了的难题:我死后怎么办?
前不久,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推出一项名为“身后关怀”的公益服务,专门面向无子女家庭和孤寡老人,这在全国尚属首创。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建设和完善殡葬社会保障体系,“身后关怀”是一次有意义的实践。
据2010年的统计数据,上海市60岁以上的老人共有321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23%。平均每5个人中就有一位老人。上海民政部门统计,全市单身独居老人的总人数为18.87万人,“身后关怀”公益服务无疑为这些老人提供了一个解决后顾之忧的有效途径。
遗憾的是,这项服务推出几个月,依然少有人问津,截至目前只有两位老人签订了协议。有人觉得活着的时候,提这种事晦气,可这是必须面对的现实。签了协议的老人说,原来一直为此事担心,签了“生前委托协议”后,心里立刻踏实了。
签了协议心定了
乐阿婆的老伴金先生在6年前不幸辞世。乐阿婆说,怀第一个孩子时,由于宫外孕,导致她终身不孕,所以夫妻俩没有子女。少年夫妻老来伴,两人相伴相随数十载,感情深厚。老伴走后,乐阿婆无以慰藉,一有空就去他在滨海古园的墓地祭扫,6年里去了76次,和墓园的工作人员都成了好朋友。
金先生去世时,乐阿婆一手为他操办了葬礼。老伴走后,她用一个小本子,一天一天记录下老伴离开的日子。可如今随着数字的增长,乐阿婆越来越担心,有一天她走了,谁来为她办理身后事,她能否体面地离开这个世界?在老伴的墓前,她经常忍不住长吁短叹:“愁哦,阿公,你走了之后我真愁。”老伴的墓地上有两个“房间”,乐阿婆说,那是自己百年之后和老伴的家,可她会怎样“住”进这间房间,她心里没底。这个隐忧,她也多次和滨海古园提出过。
今年3月23日,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推出“无子女家庭和孤寡老人身后关怀”项目,即“生前委托”后,滨海古园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到她,乐阿婆几乎没有考虑,便同意签订协议。
“委托协议签好后,我的心定了。”乐阿婆轻松地说。
音乐鲜花都能约
另一位签订协议的洪老先生,他的儿子在七八年前因病亡故。得知“身后关怀”公益服务推出的消息后,他很感兴趣,仔细询问了这个项目的来龙去脉和具体操作方式,并在殡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龙华殡仪馆了解和选择了服务项目及商品,最后请街道领导作为合同见证方一同前来,签订了一份“生前委托协议”。在协议中,老先生提了很多要求,包括选用的音乐和鲜花等,还详细地规定了老人选定的墓地面积,骨灰盒长、宽、高,墓碑样式、尺寸,墓碑正反两面所刻碑文的字样、字体,连“简体”还是“繁体”都有约定。
在乐阿婆的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包括殡葬仪式的规模、墓地的选择等,均按照乐阿婆的要求写明,具体到送别条幅上写的字样“欢送乐阿婆一路走好”,葬礼上不放哀乐,而是放阿婆自己选定的歌曲《爱的奉献》等。
“无子女家庭和孤寡老人身后关爱专项基金”章程里标明:“身后事委托书应包括但不限于殡仪服务的内容、丧葬用品的数量和品种、告别仪式形式和规模、选择葬式或选购墓地等。”
有些人忌谈后事
虽然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下简称“中心”)通过媒体在全社会做了宣传,也有不少人打电话咨询,但最终前来签订协议的人寥寥无几。中心主任王宏阶分析,关键还是市民丧葬意识没有改变,面对这样一个新事物,接受起来需假以时日。
中心曾经到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推介,福利院26名孤寡老人中,本来有8人报名参加,但最终来的只有3人。福利院工作人员说,老人对身后事普遍心存忧虑,但当这些事真正摆到面前时,又忌讳起来。
中心“962840白事热线”电话还接到过一对老夫妻的电话,他们一辈子没有生儿育女,现在双双居住在养老院。按条件,两人完全符合要求,中心也将资料寄给了他。但他们最终没有来签协议。问及原因时,他隐讳地表示,此事不方便让周围的人知道,另外确有回避心理,当身体出现问题时,会考虑身后事,而一旦身体转好,很自然地又有意回避了。
公益服务有监督
还有些人对“生前委托协议”不放心,表示将自己的身后事交给一个机构、一群素不相识的人,能放心吗?
中心殡仪部副经理吴晓刚介绍,“上海市无子女家庭和孤寡老人身后事委托书”规定,委托人在委托身后事时,同时必须有“监督人”和“担保人”到场在委托书上签字。
记者在“委托书”样本上看到,委托人、被委托方下面,即是“监督人”和“担保人”的签字栏。
监督人是指由委托人指定的对委托人所委托的全部事项,在被委托人执行过程中负有监督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吴晓刚介绍,监督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机构,最好是村委会和居委会,这样更有保障。
担保人是指对被委托方落实委托书所列事项承担担保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凡按约定建立的委托关系,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均为被委托方的担保人。
委托人生前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变更监督人,变更发生时双方需重新签署委托书。委托人身故后,由监督人书面通知被委托方履行委托人身后事委托书的相关内容。
涨价部分“基金”补
乐阿婆签订的协议上的各项需求总花费为6934元,有人不禁要问,万一去世时,由于通货膨胀的因素,丧葬项目的价格上涨了,涨价的部分谁来承担?
王宏阶介绍,为了保障这个项目的实施,中心特别设立了《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无子女家庭和孤寡老人身后关爱专项基金》,基金注册人民币为100万元,由中心和上海市3家殡仪馆、7家墓园单位共同捐资成立。
“这笔基金用于通货膨胀等原因造成的涨价贴补,或其他一些突发意外事件。”王宏阶透露,目前100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委托上海市民互助帮困基金会管理,基金产生的利息也全部归入基金。如有签订《生前委托》的市民预先支付款项,殡仪馆将该资金存入专户,不作期间收入,管理者也不对该资金进行运作,以确保该资金的安全。
他还表示,每年基金管理委员会都会召开一次会议,基金每年用掉多少,就由各家单位按出资比例补足,让基金到年末处于盈满的状态。
“条条框框”可修订
好事刚开头,总有些不足之处。白事热线班长赵慧颖告诉记者,“身后关怀”公益服务的信息向社会公布后,确实接到不少咨询电话,不少市民在观念上还是接受这个政策的,询问具体办理方式。热线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对申请人的资格做初步认定,结果发现符合“条条框框”的人还真不多。比如夫妻二人的家庭,夫妻双方有意愿共同来签署生前身后事委托,但一方年龄不符合标准,按政策暂时不能办理,只能由热线把相关信息记录下来,满足条件的先签订,另外一方等条件满足后再通知;还有的老人虽然有子女,但子女是智障人士,没有能力赡养父母,这些人同样担心身后事,但目前也不符合要求;另外,有些家庭出于特殊原因,老人虽然有子女,但由于他们长期在国外,或其他一些原因,一直由老人的兄妹代为照顾,身后事的处理也有困难。
项目对委托人的条件要求有三,至少满足其中两条,方符合要求。其一,“无子女家庭中夫妻二人至少有一人为本市户籍”;其二,“无子女家庭成员年满70岁或虽未满70岁但医学上认定患有重大疾病的”;其三,“具有本市户籍70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虽未满70岁但医学上认定有重大疾病的”。
王宏阶表示,当初制订这个办法时,对具体情况考虑还不够周全,现从咨询电话显示的情况看,现实要远远复杂于设想,中心一定会考虑这些老人的现实要求,把好事办到底,目前已决定将子女是智障人士的老人纳入项目范围。
建社会保障体系
王宏阶介绍,中心下属的龙华、宝兴和益善3家殡仪馆,在去年年末做了一次统计,在2010年这一年中,在这3家殡仪馆办理丧事的20-35岁的死者约800人,推算来看,这个群体部分应属于独生子女家庭,子女过世时,父母已不再具备生育能力,将造成新增无子女家庭。另外,上海市已有的孤老约有5万人。
目前孤寡老人的身后事,都由村委会和居委会承办,是法定承办人,现在老人与殡葬服务单位签订协议,由专业机构在有监督的情况下全程操办,老人可以在有生之年安排好身后事,知道身后事如何落实,也可按本人意愿操作,实属社会的进步。
中国殡葬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乔宽元表示,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已明确要建设和完善殡葬社会保障体系,这是第一次将殡葬社会保障体系纳入国家级的规划中来,具有“破天荒”的历史意义,也给我们构建殡葬保障体系提供了一次良机。“身后关怀”公益服务是一次很好的实践,有助于推动我国殡葬行业的改革。在欧美国家,生前契约早有成熟的委托方式,但像我国这样以政府的惠民政策出现,是非常少见的。